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153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A类)
粤教案函〔2020〕207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153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黄芷君代表:
您提出的将清远市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教育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清远市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教育序列
省政府对我省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教育序列工作十分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动此项工作。2019年4月,省政府向教育部报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支持开展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教育试点的函》,申请我省第一批3所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教育试点。2020年2月,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教育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合作发展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工作备忘(2019-2020)》,明确“按照高校设置程序和标准,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学校管理系列试点”。
接下来,在符合相关设置标准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积极配
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优先支持清远市技师学院纳入试点。
二、关于清远市技师学院进驻省职教城
根据规划,省职教城将成为集中展示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窗口,教育资源集聚、行业企业聚合、城市功能完善,立足清远、面向大湾区、辐射华南,打造全国一流的“教、科、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着力培养大国工匠,助力“双区”高质量发展,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按照省职教城功能定位,省教育厅会同清远市和有关部门初步确定了高校进驻的基本原则,即:行业发展前景好、学科专业强,办学空间严重不足、现有校区周边没有拓展空间,以及不同办学层次、不同学科专业、不同服务面向的省属高校。目前,省教育厅已按上述要求提出了进驻院校方案报省政府审定。
清远技师学院属清远市公办学校,其建设用地、建设资金等主要由清远市政府负责,建议争取清远市政府支持,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为清远市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教育序列打下基础。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教育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
2020年5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宝堂,020-3762689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