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102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A类)
粤教案函〔2020〕195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102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农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努力确保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我省坚持把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不断加大经费投入,不断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不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全面推动幼儿园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协调发展。截至2019年底,全省幼儿园教职工达58.24万人,其中专任教师达30.8万人,比2012年底增加13.92万人,增长82.46%;在专任教师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24.94万人,占比从2012年的54.31%提高至81%;培养造就了一批师德高尚、善育乐教的幼儿园名园长、名教师,为促进我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师资保障。
一、加强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和补充。为满足我省学前教育事
业快速发展对合格教师的迫切需求,近年来省教育厅加强统筹规划,合理扩大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和培养规模,积极拓宽幼儿园教师的来源渠道。2016年以来新设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3所幼师类专科学校,在嘉应学院等多所高校新设学前教育专业,调整了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师资培养定位,支持二师与地方政府合作成立“广东学前教育学院”。截止到2019年底,全省共52所高校设置学前教育专业,其中18所高校设置学前教育本科专业,34所高校设置学前教育专科专业。完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将上岗退费政策扩大到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幼儿园,2018年进一步调整优化上岗退费政策,对到农村幼儿园从教的高校毕业生退费标准从每年6000元提高到8000或12000元,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连续退5年、本科生退4年、专科生退3年,有效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幼儿园任教。实施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精准对接地方学前教育师资需求,每年由省财政统筹安排培养经费,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从教、限期服务”的原则,由师范院校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农村幼儿园培养一批学前教育专业教师。
二、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水平。2012年起将公办幼儿园教师纳入我省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政策范围,与当地中小学教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决策部署,2018年我省提出推进实现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两个不低于或高于”的目标要求,一并将公办幼儿园教师纳入“两个不低于或高于”范围,有效保障公办幼儿园教师待遇。深入实施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从2016年起,将生活补助范围从义务教育学校和完全中学扩大到所有农村公办普通高中和公办幼儿园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同时建立生活补助长效机制,逐年提高生活补助标准,2019年人均每月补助不低于1000元。与此同时,通过生均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推进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对长期从事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人员发放从教补助。要求各地制订民办幼儿园教师最低工资水平指导意见,确保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落到实处。
三、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一是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力度。“强师工程”实施以来,我省一直将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作为重点支持方向,专门设立“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师达标提升子工程”。每年在省级教育发展专项“强师工程”方向资金中安排约2500万元用于幼儿园教师省级示范培训。同时安排2亿元左右的地方奖补资金,由各地统筹用于包括幼儿园教师在内的各级各类教师培养培训,其中90%的地方奖补资金安排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用于支持市县级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二是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加强省、市、县三级教师发展中心的建设,建立形成上下联动、层次分明、研训一体、职前培养与职后发展有机衔接的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新体系。目前,已依托师范院校建成10所省级教师发展中心,正加快推进建设26所市级教师发展中心和124所县级教师发展中心。三是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培训制度体系。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要求,我省研究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含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明确不同专业发展阶段的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专业通识课、学科专业课等要求,加强专业引领,强化幼儿园教师教学技能学习和实践操作,推动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提升。四是加强幼儿园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建设,组织开展基础教育领域“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分层分级遴选幼儿园优秀教师、园长进行人才培养。加快推进省级幼儿园名教师工作室、名园长工作室建设,以工作室为平台,开展跟岗学习、线上线下研修等,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骨干园长,充分发挥学前教育领军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五是进一步加强“新师范”建设工作,完善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建设,深入开展全省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以专业认证引领人才培养改革和质量提升。六是创建幼儿园教师活动交流平台,组建广东省学前教育教师发展联盟,组织开展幼儿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新时代最美幼师”宣传推荐活动等,为全省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平台。
四、畅通幼儿园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了包括幼儿园教师在内的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体系,建立了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拓宽了幼儿园教师职业发展空间,将幼儿园教师纳入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体系,并设立了正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完善了评价标准体系,对原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的基本标准条件进行了修订,新的评价标准单独设置了幼儿园教师评价指标体系,更加注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和教育育人工作实绩。创新了评价方式,积极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评价办法,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健全职称分层分级管理体系,将包括幼儿园教师在内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的高级职称下放到地市,中级职称下放到县区,并将正高级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给广州、深圳市,有效促进幼儿园教师人才队伍建设。
虽然我省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指出,目前我省幼儿园教师队伍还存在专业素质不强、待遇偏低、流动性大、职业认同感缺乏等突出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大力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全面加强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和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将培养良好的师德风范作为幼儿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大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力度。积极推动设立广州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高专院校。办好幼儿师范院校和专业,根据我省学前教育师资的实际需要,适当扩大本科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培养规模,提升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公费定向培养高质量的幼儿园教师。三是全面提升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持续实施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提高幼儿园在职教师学历层次。加强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依托各级教师发展中心、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高校和优质幼儿园,分层分级分类开展幼儿园教师培训,加快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民。重点采取集中培训、跟岗实践、送教到园等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幼儿园教师。四是深化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各地加强对事业编制的挖潜创新和统筹调剂,盘活用好沉淀和低效配置的编制资源,重点用于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民生建设,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的短板,通过统筹编制资源,优化布局和办园结构等方式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问题,对挤占、挪用幼儿园教师编制的情况及时纠正。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建立和完善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指导机制和待遇奖补机制,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待遇、购买补充养老保险、建立年金制度。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
2020年5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邱旭英,020-3762905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