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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20200813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07-24 09:10:22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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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20〕191号

A类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20200813号提案答复的函

董桂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革供餐制度,提升校园食品安全质量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卫生健康委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是我厅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部分。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过持续推进规范管理、压实责任、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质量与保障能力。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是规范校内餐饮服务市场。我厅从2007年开始,要求对外经营承包的食堂、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中小学校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供餐单位,同时要建立公平有序的竞争机制,校企双方共同承诺食品安全,逐步完善市场准入、退出及日常管理制度,建立职能部门依法监管、行业组织规范自律、学校甲方合同管理、师生员工民主监督相结合的食堂监管机制,为


学生餐饮提供多方选择。

二是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我厅与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局长、各普通高校校长、省属中职学校校长签署了包括食品安全在内的责任书,还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全省26171名校(园)长与食堂负责人签订《广东省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督促学校加强进货查验,落实索票索证和陪餐制度,鼓励实施家长陪餐制度,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强化从原材料采购到供餐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三是抓好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我厅积极加强和省市场监管、省食安办、省卫健委等部门的联动,每年春秋两季联合开展食品安全开学检查、专项督查和飞行检查、食品安全培训、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进校园等,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对学校食堂、校外托餐场所、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00%全覆盖检查。同时督促学校将食堂每日自查情况上报“广东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并开展全省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对米面油等进行抽样送检,通过线上线下监管相结合,夯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通过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培养健康的饮食习惯。

四是构建多元参与的监督机制。从2015年起,我厅要求各地市建立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制度,成立由学校、经营方、就餐人员代表等组成的监督员队伍,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引入家长代表及社会公益组织、志愿者机构代表等组成的监督员队伍,引入社会监督,加强社会共治。学校也建立了学生、教职工参与的师生膳食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参与食堂的日常检查和考核评比,对食堂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食堂改正问题,健全了“民主化”的外部监管。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部分学校先天条件不足。城区有些学校校园面积小,没有设置食堂的空间,同时由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一般在边远郊区,送餐路途较远,难以保证送餐质量,因此可能无法满足师生在校饮食的需要。

二是部分学校后期投入有限。我省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也体现在学校食堂工作上,部分学校食堂建成使用时间过长,存在硬件设施老化和不足的问题,而学校却没有能力加大投入去及时改建和扩建食堂。

三、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我厅将继续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协助清查校园周边无证餐饮销售单位,依法依职责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积极探索供餐模式改革,大力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建设,加大力度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争取2020年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全覆盖,实现校园食品供应各环节可查可追溯、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透明,形成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自查、校园后勤管理日常巡查、家委会(代表)参与抽查、政府部门监督检查的全方位联动监督制度体系,保障师生在校饮食安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5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贺丰霞;020-3762711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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