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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20200868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07-24 09:10:22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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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20〕168号

A类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20200868号提案答复的函

刘思德等代表:

您关于适当放宽我省义务教育入学年龄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教科文卫法制司联合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释义》对此进行了释义:“本条是有关适用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法定年龄的规定和有关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或者在学


习过程中被迫休学所必须具备的条件、提出的申请人以及审批机关的规定。”对“年满六周岁的儿童”的解释为:“在新学年开始前也即在每年9月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少年”。并解释“法律之所以对入学年龄作6周岁的规定”,主要考虑:规定入学年龄为6周岁,符合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有充分的科学依据,也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儿童少年入学的年龄相一致,符合国际义务教育的发展趋势。

2017年,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提出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目前,我省仍然沿续之前的政策,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从儿童智力发展情况角度考虑,年满6周岁入学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符合儿童生长发育的身心发展规律,是经广大教育工作者实践研究论证后确定的,得到绝大部分家长和社会的认同和接受。二是从学位需求的角度考虑,我省是随迁子女流入大省,目前全省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为460万人,位居全国首位,集中分布在珠三角地区,近年来每年以15-20万人的速度增加且呈现稳定性提高的趋势;加上随着人口生育政策调整、户籍制度改革以及适龄人口规模结构改变,学龄人口进入新的快速上升期,常住适龄人口入学需求明显增加,我省同时面临着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入学需求的双重巨大压力。据统计,2019学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在校学生为1033.5万人,较上一年度增加了约45.5万人,小学一年级招生数较上一年增加约6万人。而2013年-2018年五年间我省小学生转出率已从7.85%降至5.48%。据此我们预计未来几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仍将继续增长,教育资源供需矛盾仍将较为突出。三是从学位供给的角度考虑,虽然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增加中小学校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各地也编制了未来5年中小学校建设专项规划,但当前各地中小学校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相对滞后,我省正面临城镇基础教育资源供给明显不足问题。虽经过各地努力,2019年我省已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但还存在56人以上大班额问题,消除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任务依然繁重,倘若再加上放宽小学入学年龄等因素增加的学位需求,势必会进一步加大各地入学压力。四是从实际操作的角度考虑,将小学入学年龄界限设定为一个时间段,如何做到科学合理,让各方满意仍有待进一步研究认证。

鉴于以上各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目前我省还不具备适当放开小学入学年龄的条件,仍将维持现有政策不变。今年,我省拟修订《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包括入学年龄等都会征求各地意见。接下来,我们将从实际出发并结合我省学位需求和供给的情况,本着适应儿童、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原则,联合统计、公安、卫健委、住建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研判,积极稳妥进行探索,科学合理确定小学入学年龄界限及酌情考虑实施弹性入学的具体办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0年4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莹,020-3762816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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