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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4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0-01-14 17:09:11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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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教案函〔2019〕167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二次会议第114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汪桂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科学发展义务教育,让更多来粤务工人员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是异地务工人员输入大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人数位居全国首位,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两为主、两纳入”政策要求,采取“一市一策”原则,指导各地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对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来我省接受义务教育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努力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推动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落实政府责任,加大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经费保障力度。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在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所有中小学生全部纳入省财政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范围。同时,逐步提高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2015年为小学每生每年1150元、初中每生每年为1950元。珠三角有关市

还结合本地财政情况提高了补助标准、扩大了补助范围。2016年,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创新义务教育转移支付与学生流动相适应的管理机制,提高珠三角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市辖区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省财政分担比例,实现相关教育经费可携带。据统计,2018年,中央和省财政共安排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15.68亿元,其中中央资金45.41亿元,省财政资金70.27亿元。

二是坚持扩容提质,想方设法增加中小学优质学位。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和广东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编制未来5年中小学校建设专项规划,推动各地制订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从统筹城镇和乡村“发力”,切实增加学位供给。指导韶关、东莞、珠海市开展优化基础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区域组团、多校协同等多种办学模式,推进学区化和集团化办学,适时总结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三是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招收随迁子女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发展。从2005年开始,省财政每年安排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并逐步增加资金额度,2018年,省民办教育专项资金从7000万元增加到10000万元,全省21个地市,56个县区政策设立了本级民办教育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发放。

四是破除城乡结构壁垒,努力实现“四统一、一覆盖”。制定出台《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明确了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实现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从2012年起统一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补助比例和拨付方式。出台《广东省小学教育装备标准(试行)》《广东省初级中学教育装备标准(试行)》《广东省义务教育九年制学校教育装备标准》,实现全省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出台《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对统一城乡教职员编制标准、统筹城乡师资配置、优化教师编制管理、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等作出规定和要求。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对全省城乡所有义务教育在校生(含民办学校)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从2017年起,对城镇和农村小学一年级学生免费提供学生字典,实现“两免一补”政策全覆盖。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分类指导,统筹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制度,积极创造条件,落实措施,努力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一是指导各地进一步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二是继续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和广东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有关扩大中小学学位供给的要求,组织各地市按照规划落实好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和增加优质学位的建设工作,确保充足学位供给。三是落实国家要求,推动尽快出台适应我省教育现代化需要的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推进健全教职员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机制,推动优化中小学教职员资源配置。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教育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5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蔷,020-3762734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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