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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7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0-01-14 17:09:11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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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19〕179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二次会议第187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宋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广东省高职高考改革实施过程的意见和建议》收悉。经综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意见,现就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招生改革(下文简称“'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改革”)的意见建议,答复如下: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改革主要依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部署和安排。《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要求“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提出“高职院校考试招生逐步实现考试的内容、形式、时间安排和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相对分开”。为落实国家和省的部署,我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与

本科录取分开,安排在春季进行,是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的重要举措。

经过充分论证和调研,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于2017年11月印发《关于2018年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5号),对深化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招生改革进行部署,提出要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推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主渠道,明确2018年起安排部分应用型本科院校部分专业进行“中职升本科”的招生改革试点,并将“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中的“3”即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考试时间从2019年起调整至1月份进行。

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已于2019年1月5日、6日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已于3月底完成。“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改革得到了社会各界及中职毕业生的广泛关注,录取人数大幅增加,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共有5.19万考生报考,录取4.42万人,录取人数比2018年增加1.32万人,增长42.4%。

据了解,当前我省大部分中职学校实行“2.5+0.5”的教学管理模式,即课堂教学2年半,岗位实习半年的模式。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精神,深入推进我省高职教育考试招生改革,我们将进一步推动探索中高职学校协同育人机制,统筹推进考试、招生和教学管理制度综合改革。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5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谢聪璇,020-3862786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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