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1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A类)
粤教案函〔2019〕188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二次会议第181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黄美聪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连州市教育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粤东西北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从“创强”到“争先”,省财政均给予了大力支持。2012-2015年,省财政多方筹措资金、盘活存量资金,统筹安排基础教育创强奖补专项资金100亿元,专项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基础教育创强工作,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从2016年起,全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工作重点转入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阶段。为此,省财政在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推现资金”50.6亿元,2019年安排“推现资金”26.85亿元。
据我厅初步统计,省财政安排下达2018年度对全省市县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含中央财政资金,下同)累计共258.05亿元,其中安排粤东西北地区190.80亿元,占省级财政教育转移支付
资金总额约74%。其中,对连州市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为1.41亿元,仅“推现资金”就有2240万元(未含教师教育振兴行动方向的资金);截至4月已下达2019年度对全省市县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累计共209.47亿元,其中对连州市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为1.02亿元。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市县政府承担基础教育的主体责任。省财政主要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方式,提高市县政府履行教育等事权的可支配财力。一是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根据中央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调整精神,我省于2016年进一步扩大了省以上财政全额负担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范围,对原中央苏区县、少数民族县、困难地区按100%补助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二是建立全省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省财政从2019年起对欠发达地区分三档按70%、50%、30%的比例予以补助,仅2019年分担“两项生均拨款制度”省财政补助资金达6.09亿元。三是各教育资金分配在采用因素法分配、按实补助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困难地区倾斜。综上,省财政已考虑到欠发达地区的实际困难,切实加大了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
建议市县政府统筹用好上述转移支付资金,切实支持当地教育事业发展。下一步,对欠发达地区存在的实际困难,我省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变动、教育发展需要和财力状况适时调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教育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5月24 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东升,020-3762893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