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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0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0-01-14 17:09:12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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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类)

粤教案函〔2019〕189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二次会议第120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许镇奇等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资产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

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财政部门是各级政府负责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负责本级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公办学校作为事业单位,其国有资产管理按要求接受教育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二、我省加强教育资产管理的主要做法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高度重视学校内控制度建设和教育资产管理,积极主动作为,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教育资产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2018年5月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考核验收的通知》(粤教财函〔2018〕76号),对所属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内控设计及实施、单位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建立、风险评估组织领导、业务层面的内控设计及管理控制、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内部监督检查、开展有效性评价等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二是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配套管理办法以及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通知》(粤财资〔2017〕3号)要求,强化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职能、教育主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落实学校对占有使用教育资产的具体管理主体责任,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实现对教育资产的有效管理。

三是认真抓好国有资产使用处置等管理。2018年,省财政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出租资产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工作的通知》(粤财资〔2018〕12号)和《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粤财资〔2018〕22号)等文件。结合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清查整改工作,省教育厅组织省属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进行专项清查和实地核查,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不断规范教育资产使用和处置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四是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收入管理。省教育厅指导督促省属学校严格按照《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粤财资〔2014〕16号)、《关于明确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预〔2016〕401号)等文件规定,将有关资产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是积极开展教育资产管理人员培训。近年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把加强教育资产管理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按分级管理组织培训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专题培训。在中小学公用经费预算中按一定比例安排培训费。2006年以来,财政部、教育部明确要求,农村中小学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安排教师培训费。2018年,省委、省政府明确将该比例提高为10%。在“强师工程”补助资金中重点安排教师培训项目。2019年,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系统基建财务管理干部培训实施方案(2019—2022年)》,对今后4年的教育财务管理干部(含教育资产管理人员)培训提出具体要求和安排。

三、下一步的工作着力点

2019年,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广东省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方案》(粤教财〔2019〕6号),对加强教育资产管理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接下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将按照《广东省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强化市县管理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的要求,指导学校加强财会、审计和资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完善分级培训的教育财务管理干部队伍培训制度,实现全员轮训。加强教育内部审计监督,督导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继续加大对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督促学校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紧密结合的管理机制,指导学校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按规定清查核对账物,确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夯实管理基础,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工作,不断提高教育资产管理水平。

我们将在抓好上述工作的同时,认真吸取采纳你们提出的宝贵建议。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5月24日

    (联系人:王昭,联系电话:020-8776384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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