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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076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01-14 17:09:17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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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19〕205号

A类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2019007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课外培训辅导机构泛滥乱象的提案》(第20190076号)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妇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委宣传部等单位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们认为,您提出关于整治课外培训辅导机构泛滥乱象的提案对我们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具有很好参考价值。近年来,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去年以来,教育等部门已按照“标本兼治、内外联动、堵疏结合、积极稳妥”的原则,全面开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一、重拳出击,开展专项治理

去年,根据教育部等部门的部署,我厅迅速联合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公安厅等五部门印发了《广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部署全省开展专项治理,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安全隐患、证照不齐、虚假宣传、“超纲教学”“超前教学”“强化应试”、培训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等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同时对中小学开设重点班、组织“秘考”选拔学生、“非零起点教学”,教师违规补课或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进行治理。为迅速推进治理工作,我厅主动承担牵头责任,印发了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准确把握政策,加快组织实施。建立通报制度,每月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推进不力的地区进行“亮红灯”。对整改进度缓慢的市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对标问题清单,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各地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了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负责的工作机制,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组建了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执法队伍,联合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拉网式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存在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分批分类进行整治,严格纠正违规办学行为。至去年年底,已基本完成了专项治理任务,取得预期效果。

二、构建机制,严格规范管理

2016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民办教育改革的新法新政,去年4月,我省也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目前国家正在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要待国家的条例出台再修订。为规范培训机构管理,我厅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民办培训机构的“一标准、两办法”(《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去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出台后,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厅迅速印发了《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分工方案》,要求各地严格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依标严格整治,加强日常监管。同时,要求各地将前期摸排、整改、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录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对培训机构实行全过程精细化管理。面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有关信息,让群众了解选择合规机构。依托平台受理群众投诉,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下一步教育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聚焦招生入学前、寒暑假等重点时段和重点热点地区,开展全面排查督查,严肃处理个别违规培训,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并加强培训机构信息系统建设,严格规范培训机构管理。

三、疏堵结合,建立服务制度

为满足新时代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去年3月,我厅印发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中小学校要发挥课后服务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同时加强与第三方社会机构的合作,在一般托管服务的基础上,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的需求。目前,全省中小学校已普遍开展校内课后服务,解决了小学生“三点半”放学给家长接孩子造成的难题,减少了中小学生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依赖,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和家长的普遍欢迎。下一步我厅将督促各地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机制,特别是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稳妥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不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四、深化改革,提高育人质量

去年7月,为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7〕4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粤府办〔2017〕67号)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广东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要求各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综合育人质量,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禁义务教育学校组织入学考试、严禁办重点校、严禁编重点班、严禁违规补课。严格查处民办学校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选择学生的行为。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多校协同、区域组团、同学段联盟、跨学段联合等多种办学模式,以小学、初中为主体,组建横向连通和纵向贯通的学区与集团。充分发挥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模式优势和优质品牌学校示范辐射作用,通过输出先进办学理念、成功管理模式、丰富课程资源、有效教学模式、优秀教师团队等方式,增强薄弱学校造血机能,形成合作共建机制,实现以强带弱,整体提升办学质量,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推进信息化环境下的课程与教学改革,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改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变革教学组织形式,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从源头上破解课外辅导班盛行的“顽疾”。下一步,我厅将督促各地落实《广东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我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五、加强宣传,形成减负合力

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努力,标本兼治,才能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的全过程。自校外培训工作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教育部门通过在“民生热线”、南方日报、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上多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宣传,让政策深入人心。同时,各地各学校通过学校宣传栏、家长会、教育讲座和《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宣传引导学生家长正确认知教育价值,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人才观,理性对待校外培训,不盲目攀比,切实减轻孩子的课外负担,为孩子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态和成长环境,促进他们健康、快乐、全面成长。引导家长尊重学校教育安排,加强与学校的沟通配合,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锻炼和休息时间,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形成家庭学校共同育人合力。

六、加强家庭文明教育,发挥以德育人作用

省妇联举办了好家风分享会、文明家庭风采展示、家庭美德故事巡讲、好家风电影展书画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8万场,直接参与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群众达800多万人次。举办2018广东十大“最美家庭”揭晓仪式、评选第十三届广东省“十大优秀书香之家”。打造省级家庭文明建设示范点100个,推动社会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同时,举办了家教讲座、咨询报告会17984场,受益群众274万人次。举办粤东粤西粤北科学育儿巡讲主讲人培训班。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家庭教育立法前期工作,探索推进“全媒体+家教服务”模式。首次开展寻找广东省十大“最美儿童之家”活动,举办“习爷爷我想对您说”一一广东最美儿童之家揭晓暨家庭亲子阅读分享会,在“南国书香节”举行“书香飘万家”家庭亲子阅读主题活动,打造首批4个“全国亲子阅读体验基地”,建立200多家童书馆,推动公共领域儿童阅读设施建设。

下一步我省将实施家庭文明创建行动,大力培树和宣传践行新时代家庭观的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绿色家庭典型,上下联动开展“梦想起航一一好家庭好家风巡讲”“家和万事兴一一家教家风主题展”等活动,推动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支持家教家风的浓厚氛围。命名一批家教家风实践基地。把每年的5月定为家风家教主题宣传月,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展示活动,掀起崇尚和倡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的热潮。同时,通过实施家庭教育支持行动。做强做实各类家长学校,开设父母学习讲堂,继续推送科学育儿锦囊,多渠道提升家长科学育儿能力。聚合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力量,发展家庭教育志愿者服务队伍,培育家庭教育社会组织,统筹协调社会力量支持服务家庭教育。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5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镇涯,020-3762882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妇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委宣传部、中共青年团广东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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