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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6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0-01-14 14:04:57 资料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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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19〕235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二次会议第126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黎达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生均拨款等政策支持省市共建地方院校快速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省市共建高校的经费来源渠道

根据2000年省人民政府批复文件,肇庆学院、韶关学院、惠州学院、嘉应学院等4所省市共建高校合并后经费维持原经费来源渠道不变,即师范教育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安排,非师范教育所需经费由当地市政府负责。由于肇庆学院工科等专业为非师范类专业,其学生培养经费按规定应当由当地政府负责,市级财政应建立完善生均定额拨款制度,根据学校的发展相应增加投入。同时,考虑非师范类专业学生修读教师教育模块(即非传统师范生),在一定程度是技术技能专业教师的有效补充,在市级财政应安排经费的基础上,省财政额外对该类学生按照省一般本科高校生均拨款基准定额的75%给予拨款补助。即学校招收该类学生,可分别从省级财政和市级财政两个渠道同时获得生均拨款,获得

两级财政双重经费保障。

二、省财政对省市共建高校的投入情况

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对高等教育经费投入,省市共建地方院校省供给拨款学生的生均定额标准也得到不断提高,生均定额拨款基准标准从2011年每生每年6600元提高到2015年一般普通高校每生每年10000元、高水平大学每生每年12000元,2019年起省属高校(含省市共建高校)传统师范专业学生生均拨款折算系数从1.03提高到1.25,即折算后生均拨款标准从每生每年10300元提高到12500元。近年来,省市共建高校从省级财政获得拨款持续增加,占学校财政拨款比例也提高到85%以上,如肇庆学院获得生均定额拨款从2011年的10,379 万元增加到2019年的 25,702 万元,增加15,323万元,增幅达1.5倍,有力保障了学校的运转经费需要。

自2016年起,省进一步加强省市共建高校建设,通过安排约30亿元省市共建本科高校资金,专项加大了对肇庆学院等省市共建本科高校的支持力度,其中,2016-2021年共拟安排肇庆学院2.5亿元,建议学校统筹用好省级补助资金,切实补齐办学条件的短板。

三、有关建议

(一)肇庆学院工科专业不属于师范类专业,其生均经费按规定应当由当地政府负责,建议肇庆学院积极争取当地财政资金,市级财政也应建立完善生均定额拨款制度,根据学校的发展相应增加投入。

(二)省委省政府决定组织开展省市共建工作的初衷在于调动各市建设高水平公办高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市高校对当地经济社会创新驱动发展的促进作用,各地也应切实履行共建责任,保障“共建高校”的经费投入,体现当地政府的共建责任。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教育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5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洁雯,020-3762958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选联工委,省府办公厅,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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