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5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B 类)
粤教案函〔2019〕237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二次会议第155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陈日玲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广东医科大学、岭南师范学院新校区建设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广东医科大学、岭南师范学院建设对提升湛江市教育水平、补足湛江市高等教育短板、促进湛江市创新驱动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将为湛江市乃至粤西地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人才与科技支撑。
一、关于资金支持方面
省财政高度重视高等教育发展,2018-2020年共统筹整合130.415亿元开展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工作,其中,2018年已安排37.335亿元,2019年安排46.365亿元,2020年预计安排46.715亿元。其中,每年各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广东医科大学、岭南师范学院内涵建设,在湛江市政府大力支持广东医科大学新校区建设的基础上,计划另外安排5亿元补助资金支持广东医科大学新校区建设。
二、关于用地指标方面
根据2018年修订的《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对于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等民生项目用地指标由省保障解决,各地在报批用地时直接从省指标中予以核销。自2018年起,对湛江市在内的粤东西北等欠发达地区在五年内逐年下达扶持计划指标。
三、加强新校区论证
2017年8月上旬,省教育厅会同省委编办、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与湛江市政府、广东医科大学召开了协调会,专题研究对广东医科大学湛江新校区的立项、经费等有关问题,省委编办、省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广东医科大学建设湛江新校区均无异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支持广东医科大学建设湛江新校区,但是在校区规划和保障措施上提出了具体建议。一是加强校区规划。建议广东医科大学加强对新校区建设的规划论证,统筹好新老校区和东莞校区的资源整合和利用,拟制科学可行的建设方案,明确湛江新校区的选址、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规模、资金来源等内容,按有关规定进行立项。二是加强保障。土地方面,建议新校区土地由湛江市政府无偿划拨学校使用,建设资金筹措方面,建议湛江市政府和广东医科大学按照剔除老校区人数后的办学规模重新对建设资金进行匡算,区分资金来源做好分年计划。新校区建设资金以湛江市政府投入为主筹集,省财政给予适当支持,并纳入省级教育盘子统筹考虑。
岭南师范学院新校区建设未按程序论证,建议对新校区的办学定位、办学模式、办学规模、管理体制、经费来源等进行论证,并按程序报送相关论证材料,待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按程序开展相关建设立项等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提高高等教学毛入学率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支持广东医科大学、岭南师范学院等高校新校区建设,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就下一步省财政资金安排,后期工程建设计划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商、争取支持,促进湛江市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教育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5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徐引红,0203762671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财
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