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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5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0-01-14 14:13:24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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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19〕294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二次会议第155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陈玉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特殊儿童接受教育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精神,以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为统领,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发展特殊教育,大力促进融合教育,较好地保障了包括自闭症儿童在内的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主要措施和成效如下:

一、大力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省教育厅会同省残联,对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进行全省通报,要求各地采取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组织开展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形成了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

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发展模式,较好地保障了包括自闭症儿童在内的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据2018学年初统计,全省在校残疾学生47912人,比2013学年初的21799人增加了26113人,增长了120%。2018年,我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93%。

二、建立了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2011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1〕50号),要求各地依托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设立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定期委派教师到普通学校巡回指导随班就读工作制度。目前,我省大部分市、县(市、区)已建立了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

2012年4月,省教育厅印发了《广东省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粤教基〔2012〕8号),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实际需要,划片选点确定随班就读基地学校,在基地学校建设随班就读资源教室,辐射本片区随班就读学校。具体要求如下:城区以3-5所学校为一片,选择其中1所作为随班就读基地学校,建设随班就读资源教室。4万人口以上的乡镇,以乡镇中心学校为随班就读基地学校,建设随班就读资源教室。每个随班就读资源教室要配置1-2名专职资源教师,编制依据粤机编办〔2008〕109号文在随班就读教师中统筹解决,关系挂靠在各地随班就读指导中心或委托各地特殊教育学校代管,享受特殊教育教师专项补贴。目前,我省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对特殊教育四种安置方式进行明确分级分类

《广东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对残疾学生的四类安置形式做了详细规定:一是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二是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可以设置专门的特教班。三是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统筹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四是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或者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四、努力为残疾儿童建立档案

省卫生健康委积极整合残联和卫生健康部门资源,督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残疾评估机构严格按照《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落实早预防、早筛查、早转介、早治疗、早康复的工作要求,与残联共同完善儿童残疾筛查组织管理网络,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推动自闭症儿童筛查、转介、评估、治疗、康复等各环节的无缝衔接,使特殊儿童及时获得相关康复服务,实现特殊儿童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的工作目标。2019年1月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9〕1 号),要求各地扎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 0~6 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做好高危儿筛查、转介和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预警征筛查,重点加强高危儿专案管理及诊治和于预,为儿童提供全程医疗保健服务。鼓励通过孕期营养、孕期心理、 高危儿管理、儿童生长发育、儿童营养、儿童心理等方面的综合于预,充分开发儿童潜能,促进儿童体格、心理、认知、情感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全面发展。重视儿童心理发展,要求各地市级妇幼保健院应当开展父母心理教育课程,开展儿童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多动症、儿童学习困难等心理性疾病的诊断,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青少年心理咨询及心理问题治疗服务。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为0~6 岁儿童建立健康档案。

五、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省残联借助“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世界孤独症日”等时间节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宣传。通过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志愿者专项培训等一系列活动,发挥各种媒体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推动全社会更多了解残疾人群体,关心关注残疾人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及其家庭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同创造有利于残疾儿童融合发展的社会环境。

我省特殊教育事业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还存着特殊教育资源不足、融合教育管理机制有待加强、教师队伍数量不足、专业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仍然是我省教育发展的“短板”。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以实施国家和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为抓手,持续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推进融合教育,进一步保障包括自闭症儿童在内的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一是推动落实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指导各地根据国家和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结合本地实际,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特别是要遵循统筹推进,普特结合的原则,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

二是科学评估,合理安排教育形式。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自闭症儿童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入学、转学建议。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优先安排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统筹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或者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三是进一步完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继续推进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建设。依托省教育研究院,建立省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统筹全省特殊教育资源,提供特殊教育指导和支持服务。依托市、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提供特殊教育指导和支持服务。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规划,重点选择部分普通学校建立资源教室,配备专门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指定其招收残疾学生。其他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也要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继续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继续落实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编制标准暂行办法》(粤机编办〔2008〕109号),为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配齐配足教职工,为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落实并完善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适当倾斜。对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教学管理任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完善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体系,支持有关高校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普通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的师范专业普遍开设特教课程。在教师资格考试中要含有一定比例的特殊教育相关内容。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工作,健全分级负责的教师专业发展体系,督促市、县落实培训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的责任。

五是加强督导检查。要求各地要建立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考核体系,适时组织特殊教育专项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布。省将适时组织开展对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并将提升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范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6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莹,020-3762816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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