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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3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0-01-14 14:13:24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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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19〕295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二次会议第183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张永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高校无障碍通用设施建设的相关建议收悉。经综合省残联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去年您在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对我省高校校区进行无障碍通用设施改造的建议,经两次沟通,我厅对您的建议进行了答复,内容包括我省高校无障碍通用设施现状、存在问题、推进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等。今年,您再次就高校无障碍通用环境建设问题提出了将高校无障碍通用环境建设纳入我省高水平大学及高水平理工大学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和文明校园创建考核指标体系的建议。

一、关于将无障碍通用环境建设纳入我省高校相关项目建设指标体系问题。自我省开展高水平大学及高水平理工大学建设以来,纳入考核的指标主要是学校内涵建设的标志性成果(包括学

校总体办学水平和质量、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校园基本建设等内容没有列入考核指标中;另一方面,高水平大学及高水平理工大学建设主要采取非量化考核方式。因此,我厅相关职能部门认为不宜将无障碍通用环境建设纳入其中。对于将无障碍通用设施建设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指标的建议,由于文明校园评审工作的组织开展是由中央文明办等部门牵头部署,其评审指标体系由中央文明办制定,省文明办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仅负责组织申报和初步评审工作。为此,我厅将适时将您的建议向省文明办转达。

二、为加快推动我省高等学校无障碍通用设施建设,今年5月,我厅就我省高校无障碍通用设施建设工作现状、问题及困难等方面的问题与省残联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探讨,并取得了共识,初步形成今后工作思路。下来,我厅将会同省残联等相关部门就加快推进我省高校无障碍通用设施建设提出要求,要求各高校从提高认识、组织基础摸查、设施改建、维护管理等方面切实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无障碍通用设施建设的要求,并计划组织开展无障碍通用环境建设试点学校创建,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通过试点创建,不断提升无障碍通用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树立我省高校无障碍通用设施建设先进典型,营造关心关爱残疾人学生、年迈老教师、体弱教职工等特殊人群的良好氛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教育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6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胡沛均,020-3762952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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