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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1038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01-14 14:13:24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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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19〕272号

B 类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20191038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震霄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创办华南政法大学的提案》(第20191038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省高等教育的基本情况

一是高等教育规模持续扩大。截止2018年年底,全省普通高校达153所,比2015年增加 10所,增长6.99%。全省高等教育总规模为296.01万人,比2015年增加23.50万人,增长8.62%。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42.43%,比2015年增加9.41个百分点。二是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区域布局更趋合理,21个地级市均布局了普通高校,18个地级市已布局本科院校。本科院校占普通高校的比例为42.11%。民办高校 50所,占全省普通高校总量的32.89%。学科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理工类高校、理工类学科专业的占比不断提高。三是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2018年,全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规模从2015年的47.70万人扩大到52.39万人,增长9.86%。“十三五”以来,增设了一批特色鲜明、社会急需的高职院校,累计为社会培养了68.80万名技术技能人才。

二、我省目前政法类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情况

目前,我省共有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汕头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等43所本科高校开设了法学门类专业,包括法学类、公安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民族学类、社会学类、政治学类6个专业类,法学、知识产权、社会工作、政治学与行政学、侦查学等17种专业,106个专业布点,在校本科生人数43839人。

近年来,我省大力开展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一是加大法律实践基地、课程和专业建设力度。“十二五”以来,全省本科高校共立项建设省级法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7个,建设法学类省级精品开放课程43门,在20所本科高校开展了法学专业综合改革,并结合国家立法人才培养需要,重点开展了立法学方向的专业综合改革。二是强化法学人才协同培养。在法学领域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广东财经大学等四所高校获批成为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三是加强法学专业教学的检查、指导和服务。发起成立广东省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在全省范围内对新办法学专业办学情况和教学水平开展检查。四是深化法学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鼓励教师将法律实际问题带入课堂,密切高校法律院系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注重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我省目前有法学门类的博士授权一级学科学位点9个,博士授权二级学科学位点1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学位点21个,硕士授权二级学科学位点4个,包括14所高校和2个科研机构。目前在校研究生中,有法学门类博士研究生约650名,硕士研究生约4500名。

三、关于创办华南政法大学的相关调研情况

针对创办华南政法大学的提案,3月上旬,我厅根据《提案》内容,向深圳市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情况和意见,深圳市相关部门表示暂未考虑将创办华南政法大学纳入该市高校设置规划;省教育厅相关业务处室也就设立事宜进行了研究讨论。随后,我厅又组织了两场专题调研座谈会,对省政法类高等教育情况进行了了解,就创办华南政法大学的提案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咨询了相关省直单位、相关高校、地方教育局等单位意见。

3月15日,省教育厅邀请省委政法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参事室、深圳市教育局、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财经大学等召开了调研座谈会。建设一所政法类大学是有必要的,但路径有多种,是单独新建还是在现有基础上建设、如何建、怎么建需进一步论证。

3月19日,省教育厅邀请省人大代表、省参事室、省港澳办、省律师协会和省法学会相关人员召开了调研座谈会。参会人员表示,我省当前法学教育水平无法满足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且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发展急需大批熟悉一国三地法律的高水平复合型法治人才,有必要提升我省政法类高等教育水平。

四、创办华南政法大学的途径

省教育厅经过调研论证,认为在现有本科高校的基础上建设一所高水平政法类大学,较具可行性。挑选一所具有政法类专业办学基础和经验、有财经相关专业的本科高校,整合相关资源,在原有办学基础上,提高政法类专业占比,丰富和优化政法类专业设置,扩大政法类专业招生规模,配齐配强专业师资队伍,加大各项投入,大幅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4月9日,省教育厅印发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工作的函》,4月19日,收到广东财经大学更名为“广东财经政法大学”申报材料。4月28日,召开了申请纳入“十三五”高校评议会,对申请纳入的所有项目进行了材料审核和评议。省教育厅争取按程序将“广东财政政法大学”纳入我省院校设置“十三五”规划。

广东财经大学建校于1983年,前身为广东商学院,专业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类为主,拥有法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市场营销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法学、工商管理学、应用经济学等3门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及1门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具有较为深厚的办学基础,是广东和华南地区重要的经、管、法人才培养基地和科研、社会服务基地,在全国同类院校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广东财经大学“商法融合、粤港澳融合、产教融合”的“三融合”办学特色,有利于培养“精商通法”的商科人才和“精法通商”的法律人才,符合粤港澳大湾区的特殊地域需求。该校具有申办“法商结合”综合类政法大学的经历和经验。1992年12月,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广东商学院改办为广东法商大学,并于1993年9月向原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将广东商学院改为广东法商大学的函》。1997年,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司法部正式签署《共同建设广东商学院(广东财经政法大学)协议书》。

综上,我厅建议以广东财经大学为基础建设广东财经政法大学,通过加大投入、强化师资、优化管理,将其建设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政法大学,推动该校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高素质政法类人才和高层次智力支撑。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6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徐引红,0203762671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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