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5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A类)
粤教案函〔2019〕283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二次会议第105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周剑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发展学前教育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学前教育工作,把学前教育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加快发展学前教育。2011年以来,全省实施了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持续提高,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教师队伍素质逐步加强,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稳步提高,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截至2018年底,全省有幼儿园18953所,其中,公办幼儿园4989所。全省在园幼儿总数达449.11万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达136.06万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达204.50万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30.29%,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75.83%。全省有幼儿园教职工54.99人,生员比8.17:1,有专任幼儿教师29.29万人,实有在编教职员2.33万名。为推
动我省学前教育规范发展,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我省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是加强学前教育规划建设。各地加强幼儿园规划建设。2017年12月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明确了各地以城镇幼儿园千人学位数不低于40座的标准科学测算学位,提出了编制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落实教育用地、园舍建设、扩大优质资源等一揽子目标和措施要求。目前全省21个地市已完成规划编制,并正按照规划时间节点,加紧推进学校建设。2014-2018年全省新增幼儿园3537所,其中新增公办园572所。二是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2015年底,省教育厅联合省发改、财政、国土、住建厅印发《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每4500人或以上的人口区域内,预留一所6个班或以上规模的幼儿园,并对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四同步”提出具体要求。目前,我们正在根据国家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三是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逐年建设一批标准化公办幼儿园。优先将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教育资源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结合“教育创强争先”工作加强公办乡镇中心园和村级园建设。截至2018年底,全省建成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的乡镇比例达89%以上,建成规范化村级幼儿园的行政村比例达75%以上。2018年全省共有幼儿园18953所,其中规范化幼儿园14869所,占比78.45%。四是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16年4月,省教育厅联合省发改、财政、人社厅印发了《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截至2018年底,广东省共有幼儿园18953所,公办幼儿园达4989所,占比26.33%;普惠性民办幼儿园9010所,占比47.54%,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达73.86%。在统筹使用各类经费的基础上,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河源等市配套安排了普惠性民办园专项奖补经费。五是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出台《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幼儿园管理的规范》,结合教育“创强争先”工作,将省规范化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比例纳入各地督导验收核心指标。指导各地多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工作。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健全综治、公安、卫生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幼儿园监管体系。出台《广东省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引(试行)》。建立和落实常规化教科研工作机制,指导各地市和县区配备1名以上专职教研员。六是提升农村学前教育水平。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学前教育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14年出台了《 关于推进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17年出台了《 关于 2277 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2018年出台了《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等,这些政策措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把提升省定贫困村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列为重要建设内容,提出“按农民需求配套建设村内卫生站、幼儿园、养老设施等公益设施”,这对推进乡村幼儿园的建设发挥了有力的作用。二是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继续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和农村地区的支持力度,加强学前教育规划建设,扩大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2018年7月10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的行动方案》,将“行政村独立或联合举办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列入农村重点工作,明确“每个乡镇建有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举办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不足4000人的行政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的工作要求。三是鼓励和扶持村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避免村集体幼儿园出售、出租和转变公办幼儿园办园类型。四是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精准补充乡村学校紧缺学科老师,统筹配置城乡教师资源,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水平。七是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前教育从业人员准入制度,提高幼儿教师持证率和学历达标率。扩宽合格幼儿教师培养来源渠道,将农村幼儿园教师纳入“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学费”政策范围,实施粤东西北地区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落实幼儿教师待遇,将公办幼儿园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政策范围,对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公办幼儿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完善幼儿园教师培训体系,每年安排资金用于幼儿园教师省级示范培训。八是改善民办幼儿教师待遇。要求各地建立和完善幼儿园、个人、政府合理分担民办幼儿教师社会保障机制,明确民办幼儿园应与教师依法签订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保障其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为教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落实教师工资待遇。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放民办幼儿园教师从教津贴,目前广州、深圳、东莞等地市已建立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制度。
虽然近年来全省学前教育发展迅速,但是,正如您在建议中所言,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还不能充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存在学前教育规范管理有待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生均财政投入不足等问题。结合您的建议以及国家和省发展学前教育的工作要求,接下来,我们积极推动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意见》,制定实施意见,推动实施“小学化”专项治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等系列专项工作,启动学前教育立法工作,着力破解发展学前教育难题,推动实现以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重点做好如下方面:
一是做好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建立学前教育学位预警机制,对全省学前教育学位缺口进行通报,确保2019年秋季学期“二胎潮”幼儿顺利入园。继续做好学前教育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月报工作,指导各地落实幼儿园专项建设规划,在扩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的同时,注意保障普惠性学位覆盖率。切实落实我省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有关规定,确保新建住宅小区按照规划标准要求落实配套幼儿园“四同步”。二是扩大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指导各地继续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对政府和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扶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发展,推动农村加强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建设。落实《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认定和扶持一大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三是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推动加大省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在落实全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机制,逐年适当提高拨款标准。指导各地建立起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四是提高学前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保障教师待遇。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学前教育领域倾斜,逐步增加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数。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建立和完善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指导机制和待遇奖补机制,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待遇、购买补充养老保险、建立年金制度。加大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力度,提升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我省将继续加大力度推动全省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关于您提出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建议,属于修改国家《义务教育法》的范畴,超出我省地方权限,也涉及财力支撑等问题,我省暂不具备条件。但是,对于一些地方在财力允许条件下,探索将学前教育纳入免费教育,我们也是鼓励的。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教育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6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莹,020-3762816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