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756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教案函〔2019〕254号
A类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20190756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劲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提前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的提案》(第20190756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符合条件的优秀退休教师、校长、教研员等到农村学校讲学,充分发挥优秀退休教师作用,为农村学校提供智力支持,有利于帮助提升农村学校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有利于缓解农村学校优秀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矛盾,有利于促进城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对此,省教育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调研,积极推动组织实施符合我省实际的银龄讲学计划。
一、关于提前出台政策的问题。2018年,教育部、财政部印发《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后,省教育厅立即着手研究并牵头制定初稿,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调研,充分征求省财政厅和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同时结合您的提案中的有关意见,加以吸收完善,会同省财政厅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印发了《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关于有关政策内容举措的问题。为确保有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结合我省实际和您的有关提案意见,《方案》对有关内容进行细化完善。一是明确实施范围为我省的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街)及乡镇以下的农村学校。二是明确银龄教师招募对象为我省退休的优秀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三是明确银龄教师岗位职责为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承担相关教学任务;也可通过开展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跟岗指导等方式对乡镇学校进行跟踪指导。四是明确具体招募程序,要求各地要按照确定需求计划、发布招募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程序招募银龄教师。五是明确保障措施,银龄教师工作经费标准为2万元/学年·人,欠发达地区的71个县(市、区)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六是明确省、市、县、学校各级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三、关于目前的实施情况。按照招募工作安排,各地正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开展需求调研摸底,确定2019-2020学年的银龄教师需求计划。截至5月初,已有24个县(市、区)提出共670个银龄教师岗位需求。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计划实施,加强宣传引导,确保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工作有序顺利推进。一是尽快摸清全省银龄教师需求情况,继续组织各地加强需求调研并及时报送需求岗位计划;二是督促各地及时按照省定计划公开发布招募公告,积极组织动员退休教师参加银龄讲学计划;三是会同省财政厅及时测算并落实省补助资金,确保银龄教师工作经费及时发放到位;四是加强工作总结分析,针对存在问题加以改进完善;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挖掘银龄教师中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弘扬教师奉献精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6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江远彬,020-3762729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