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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235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01-14 14:04:10 资料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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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19〕249号

A类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20190235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高校科研转化平台,推进学术成果落地的提案》(第20190235号)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高校技术转移中心

近年来,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积极鼓励高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各地市创新驱动发展近期重点工作任务评价监测实施办法》把省内本科高校向企业实施技术成果转移及技术服务的数量和实际收入纳入考核范围,并把“高校向企业转移技术成果数及服务收入”作为对各地市考核监测指标,既调动地方政府支持高校发展的积极性,又促使高校更加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明确:利用本省财政性资金设立的高等院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享有自主处置权,可以自主决定成果的实施、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事项,相关主管部门不再审批或者备案,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除外。《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18号)提出: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健全专业化、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推动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有效对接。

省直相关部门大力支持高校内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度建设,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引导高校建立各类技术转移的中介服务机构和管理平台,鼓励高等院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将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固定资产以及科技成果等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入股组建科技成果转化实体。积极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开展成果应用推广、标准制定,以及产业化开发等活动。2019年3月,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3所高校被教育部认定为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综合我省地市产业发展特点、高等教育资源布局、地市政府积极性等因素,我省选取惠州市、佛山市分别建设中国高校(华南)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和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探索高校创新资源服务区域经济转型发展和企业创新发展的有效途径,构建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的体制、机制,建设以需求为导向、市场化运作的科技创新集成服务体系,促进产学深度交流与合作、科技与金融互动发展。同时,我省以工程领域为突破口,选择经济较为发达而高等教育资源相对薄弱的东莞、佛山、中山等3市,联合地方政府、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企业和高校围绕产业升级转型关键性课题和企业实际难题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和科研团队同时开展科技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学科链、专业链精准对接产业链,同步打通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近三年来,基地联合培养研究生近2000名,校企合作攻关解决企业技术难题超过2500多件。

下一步,省直各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推进高校落实各项改革创新政策,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等文件要求,引导和推动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开展“高校独资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科技成果作价投资”、“试点财政资金形成新增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批体系健全、机制创新、市场导向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平台,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模式和经验。

二、关于发挥行业协会职能,构建高效合作交流平台

(一)建设企业技术中心,提升企业创新核心能力

坚持把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以促进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系为目标,鼓励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大力培育和发展企业技术中心。鼓励企业以技术中心为载体,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开展产学研合作,对企业关键技术产品开发和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提供重点支持,改善企业研究开发、检测试验等创新基础设施条件。同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通过与企业合作,以技术中心为主体实施技术研发和产品产业化,提升科研技术向产品转化的主动性和可行性。目前,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245家,以国家、省、市三级企业技术中心梯队体系大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

(二)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打造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

    以制造业转型升级重大需求为导向,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目前我省正在建设15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并在此基础上成功创建国家柔性及印刷显示创新中心。加快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有利于通过创新资源开放共享,鼓励参与单位充分利用其他单位已有研发条件,大幅提升现有创新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行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强化创新对产业发展的支撑,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通过制造业创新中心,打通技术研发、转移扩散和产业化链条,形成以市场化机制为核心的成果转移机制,将先进技术成果快速引入生产系统和市场,建立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平台。

(三)加强科技成果合作交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018年,省直部门与工程院联合召开10多场科技成果对接洽谈会、研讨会、专题报告会。2018年10月,省科技厅与中国科学院北京分院、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广东省科学院共同举办中国科学院北京分院科技成果广东对接会,推动中国科学院北京分院的科技成果在广东转化。截止2018年底,广东与中科院开展项目合作累计近7000项,累计新增产值3200多亿,新增利税380多亿元,共同设立科技产业基金8支,总规模28.15亿元。

2018年5月,联合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惠州市政府在惠州举办了第二届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汇聚300多所重点高校和港澳高校,搭建促进地方、高校、企业科技创新资源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2018年11月,联合佛山市政府在佛山举办了全省高校科技创新暨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工作推进会,开展了我省高校科技成果展示和一系列产学研对接交流活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推动建设制造业创新平台。一是规范和加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二是聚焦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围绕重点领域,探索企业主导、院校协作、多元投资、成果分享的新模式,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创新资源,继续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增强新兴产业集成创新、协同创新能力。

2.继续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依托高等学校、科研企业和大型企业的创新平台资源,带动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建设一批自主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产学研联合创新等产业化基地,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

3.着力加强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一是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流程和科研成果转化机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二是在高校聚集地区建设若干个科技成果转化及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将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市场、金融机构等有效连接起来,使高校的教学科研更加贴近企业和市场需求,真正实现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四链”的深度融合;三是通过开展技术转移体系奖补工作,培育发展一批技术转移机构;四是支持中国高校(华南)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和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按照综合型枢纽平台的发展定位,全力整合省内各级技术转移转化平台,实现全省技术转移转化平台的统筹、开放、互通、共享。

三、关于发挥高水平人才优势,鼓励高水平人才自主创业

(一)大力做好博士博士后人才工作,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认真落实国家人才政策,改革创新我省博士和博士后工作。一是扩大设站规模。目前我省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7家、科研工作站398家、创新实践基地366家,在站博士后近6000人,累计培养博士后1.5万人,出站博士后80%留粤工作。其中,省内高校共有博士后流动站138家,占流动站总数的93.9%,流动站共有在站博士后4039人,占全省流动站在站博士后89.3%。2018年,全省首批设立博士工作站426家,其中省内高校45家。二是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博士后资助项目,对世界排名前200的高校博士来粤做博士后的给与60万元资助,出站留粤再给40万元补贴,共入选95人。其中省内高校约48人,占50%。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博士后资助标准从每年8万元研究经费提高到15万元并调整为生活补贴。2018年圆满举办首届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博士和博士后专场创新赛,这是国内第一个面向博士博士后群体的赛事,通过“赛马场上选骏马、市场对接配资源”的方式,从303个参赛项目,遴选出金、银、铜奖共12个。发布《2018年广东省博士博士后创新项目蓝皮书》,入选的100个创新项目共集聚263名博士博士后,其中海归30名。省财政共投入9000万元在珠海、佛山、汕头、湛江、清远试点建设博士和博士后区域性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目前基地建设均在有序推进中。省财政投入10亿元设立了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基金,委托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目前已在广州设立规模为6亿元的广州粤科博士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基金。实施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派出项目,2019年支持21个博士后设站单位、7个地级市选派100名优秀博士后到国外(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完善职称评价政策体系,推动高校专技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不断完善职称政策体系,积极为加强高校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人才支持。一是制定出台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突出品德的首要条件、突出创新能力导向、增加各职称系列创新能力评价内容,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增加技术作价入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等市场化、社会化评价要素。对高校教师人才,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教案等成果形式代替论文,针对不同岗位类型和学科领域,建立以政治素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为主的职称评价体系。二是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及我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鼓励高校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开展创新创业。对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员,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三)技术入股是支持成果持有人深度参与成果转化过程的模式。2015年,《广东省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实施方案》(粤府办〔2015〕46号)通过技术入股等的激励方式,激发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积极落实改革方案,在技术入股制度建设和案例实践方面取得一批典型经验成果。广东药科大学制定了《广东药学院科技成果技术入股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华南农业大学制定了《华南农业大学科技成果技术入股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暨南大学制定了《暨南大学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华南理工大学制定了《华南理工大学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省科学院制定了《广东省科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暂行办法》、省农科院制定了《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促进科技成果技术转让与技术入股暂行管理办法》等细化落实配套制度,探索出了一条高校、科研机构成果转化新路子。例如,华南理工大学胡建教授团队以“芳纶纸项目”专利技术合计作价6684万(占注册公司总股份的25%),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高新投资公司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学校将所持股份的80%直接奖励成果完成人团队,通过该案例的实践,在省内形成了很好的激励示范效应。

(四)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关于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工作部署,为推进高校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和科研成果转化提供有力支持。

一是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及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加快探索粤港澳大湾区专技人才服务新机制。制定我省专技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2)。探索湾区职称、博士后和留学回国人才服务机制,吸引和支持港澳地区优秀人才和海外留学人才来粤创新创业,支持高校引进优秀人才。

二是继续深入推进《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落地,推动博士后创新型高层次青年人才培养。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人才港博士博士后中心等平台建设,以博士博士后平台为切入点,推动高水平人才交流合作。

三是继续抓好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不断优化完善高校教师职称评定机制,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助推我省高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6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钟振原,020-3762804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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