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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389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01-14 09:41:23 资料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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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19〕222号

A类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20190389号提案答复的函

陈景勇委员:

您你们提出的《切实加强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第20190389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等单位的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虽然各地区、各部门不断探索加强和创新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和视力健康管理体制机制,但儿童青少年视力不良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形势依然严峻。2018年8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指出,我国学生近视呈高发、低龄化趋势,严重影响孩子们的身心健康,这是一个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问题,必须高度重视,不能任其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有关方面,要结合深化教育改革,拿出有效的综合防治方案,并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2018年8月30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印发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了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阶段性目标,明确了家庭、学校、医疗机构、学生、政府有关部门等各方面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职责、任务和要求。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等8部委《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号)要求,落实省教育厅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局和省广播电视局拟定了《广东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待省政府审定通过后印发。

我省《实施方案》对标对表国家3号文的目标要求,结合《“健康广东2030”规划》,提出我省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学生体质健康优秀率等近期和远期目标;提出预防为主、综合防控、常抓不懈的工作原则,明确家庭、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学生以及政府各相关部门等各方面的具体任务和措施,细化了工作措施;明确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考核评价公示和督办问责制度,加强各项防控措施切实落实。

在强化宣传方面,我省《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视力健康科普知识。依托医疗机构和学校创建儿童青少年眼健康科普基地。要求广播电视等部门积极动员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主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引导儿童青少年健康、节制的观看电视节目。不断提升公众对儿童青少年近视现状的关注,提升公众防控近视的意识和能力。

在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方面,我省《实施方案》要求家庭合理安排学习和锻炼身体的时间,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课业负担,不要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应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要求中小学校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拖堂,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统筹管理年级组和学科组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保障学生睡眠时间。

在改善视觉环境方面,我省《实施方案》提出改善中小学校教学设施和条件,鼓励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接近自然光光源的照明设备。2023年,学校教室照明要100%达标。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加快消除“大班额”现象。加强校园绿化环境建设。卫生部门也将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学场所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在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方面,我省《实施方案》提出中小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不得占用眼保健操时间,做眼保健操之前提醒学生注意保持手部清洁卫生。教师要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提醒学生遵守“一尺、一拳、一寸”要求,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及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教师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要了解其视力情况。

在强化户外体育锻炼方面,我省《实施方案》提出中小学校要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强化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不得挤占体育课时间安排与体育锻炼无关的内容。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4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鼓励学校每天布置适量的体育家庭作业;全面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确保假期学生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体育活动,督促检查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完成情况。支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种体育赛事活动,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各级体育部门也将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积极组织各类冬夏令营和体育赛事等活动,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和家庭体育活动,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动员家庭参与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

在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方面,我省《实施方案》提出学校应制定电子产品和教辅软件使用管理细则。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在选用电子产品时,应选用具备防蓝光的产品,以保护学生视力。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省教育厅已组织专家编写印发了《中小学生(幼儿)家庭用眼卫生监督手册》,提出中小学生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应遵循科学、规范、合理、适度的原则,对中小学生在家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时长、频度等也提出了指导性建议。

在加强视力健康管理方面,我省《实施方案》提出中小学校要定期开展视力监测。中小学校要将学生视力健康状况纳入学生健康体检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小学要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率等的报告和统计分析。要求医疗机构建立视力档案。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也将加强眼科、学校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和机构建设,并持续深入做好视力筛查工作。

在倡导科学保育保教方面,我省《实施方案》要求幼儿园要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广东省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引(试行)》,重视生活和游戏对3—6岁儿童成长的价值,严禁“小学化”教学。要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结合地区、季节、学龄阶段特点合理调整。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联合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我省《实施方案》落实,引导和动员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教育厅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5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许颖;020-3762702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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