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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4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0-01-14 09:19:53 资料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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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19〕277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二次会议第174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白云龙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尽快推进老年教育》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司法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老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老年教育,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一、近年来我厅开展老年教育工作情况

(一)做好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7年6月,我厅牵头起草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大力推动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41号),提出了总体工作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机会均等、内涵丰富、灵活多样、服务完善,覆盖省、市、县、乡、村5级的现代老年教育体系。全省建成10所省级示范性老年大学、19所市级示范性老年大学、19

所以上县级示范性老年大学,培育500所老年示范校和示范站(点)。全省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其中珠三角地区达到30%以上。到2020年,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至少应有1所老年大学,50%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30%的村(居委会)建有老年学习站(点)。

(二)开展老年教育研究与总结。一是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将老年教育成果纳入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范围,提升老年教育从业人员的认同感和荣誉感。《2019年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专科)教育、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二是与广东省成人教育协会合作开展老年教育相关研究工作,完善老年教育标准。2019年,率先开展《广东省老年教育示范校(站)建设标准研究》《广东省老年教育资源供给策略和路径研究》《粤港澳大湾区老年教育合作交流机制研究》等3个课题的研究。三是联合省委老干部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老年教育统计工作的通知》,部署全省各类老年教育机构开展老年教育工作情况统计,摸清全省老年教育“家底”。

(三)增加老年教育学位供给。一是修改省级社区教育实验(示范)区的指标,将开展老年教育的内容纳入其中,推动各地在社区教育中大力开展面向社区老年人的教育。二是批复广东开放大学加挂广东老年大学牌子,支持该校购置教学大楼一座(建筑面积6000余平方米),作为广东老年大学的办学场所。目前,已经正式面向社会招生,至今已经举办2期,共有617名老年人参加了学习。广东老年大学已建立了门户网站,提供面向全社会开放、免费的线上学习课程资源335门,试运行老年教育学习视频万余个,实现全省开放大学体系的线上资源覆盖。三是鼓励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和南方医科大学等高校,利用学校教学资源开办老年大学,深受老年人的喜爱,成为老年朋友学习的乐园。

(四)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和形式。一是指导各地主动适应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人文艺术、科技素养、医疗保健、隔代教育、和睦家庭、生活休闲计算机、智能手机与新媒体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活动,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二是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地开展了具有浓厚地方特色的社区老年教育活动,如传统文化书法艺术、歌唱艺术、广场舞、旗袍秀、村民周周会、慈孝文化与家庭亲子关系等,通过社区老年教育,老年人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不断提升,社区归属感、社会价值认同感不断增强。三是引导各地探索了数字化学习、体验式学习、团队式学习、活动式学习等学习形式,同时结合地区文化特色和资源,依托各地建立的终身学习平台,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灵活自主的学习载体。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厅老年教育工作尽管取得一定进展,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仍然突出,譬如:老年教育学位供求矛盾突出,要完成省定目标难度很大;相关法律法规滞后,老年教育经费保障、工作机制等缺失;办学标准、学习指引等缺失,从事老年教育管理及教学的专门人才缺乏。

接下来,我厅将围绕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以构建覆盖城乡的老年教育网络体系为着力点,以建立健全老年教育基本标准制度为核心,推动我省老年教育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构建覆盖城乡的老年教育网络体系。一是支持各级广播电视大学和开放大学举办“老年开放大学”或“网上老年大学”。二是以社区教育实验区、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为抓手,在社区教育中重点开展老年教育,将老年教育办到广大社区。三是支持各级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开发和应用老年教育远程学习资源等,大力推进现代远程老年教育。四是鼓励我省尚未举办老年教育的高校,提高认识,积极回应社会需求,大力开展老年教育,体现高校服务社会的担当和价值。

(二)推动、配合我省老年教育(或终身教育)立法工作。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建议和提案的契机,加强与省人大有关委员会的对接,积极推动我省相关立法工作,为促进老年教育事业规范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三)打造一批老年教育品牌。一是以项目的形式,每年委托有关机构开发一批线上老年教育资源(如微课、短视频)等,免费提供给全省老年教育机构、老年人使用。二是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会同省有关部门开展老年教育示范校(站)创建评审工作,打造一批老年教育的品牌,形成引领示范效应。三是条件成熟时,成立我省老年教育专家委会,负责全省老年教育的指导、咨询、研究和服务工作。

(四)扩大我省老年教育影响力。一是定期与省老干部局联合开展老年教育统计,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统计内容,全面、真实掌握老年教育“底数”。二是针对老年教育急需的标准、规范等,每年立项研制一批,并做好标准、规范的推广应用工作。三是完善老年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标准体系,确保公平、公正,评选出一批高水平的老年教育教学成果,并做好宣传、推广应用工作,力争在社会上形成较大影响。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教育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6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宝堂,020-3762689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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