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3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A类)
粤教案函〔2019〕323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二次会议第173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黄芷君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综合清远市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2011年,广东率先在高职教育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经过多年探索,积累丰富实践经验,试点规模逐年扩大,社会认可度不断提高,入选教育部试点的单位数全国领先,先后受邀在全国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推进会、教育部职业与成人教育年度工作会议上作专题发言,在全国影响力持续扩大。
你们在深入调研清远市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的基础上,分析了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存在的困难及原因,提出了建立现代学徒制工作运行机制、建立人才培养成本共同分担机制、强化现代学徒制中高衔接模式的形成和实践、建立广清教育对口帮扶协作机制等建议,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下一步我们将在深入推进现代学徒制的工作中认真研究、积极吸纳,以进一步推动地区现代学徒制的实践。
一、政府推动,构建现代学徒制工作运行机制
2015年1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粤府〔2015〕12号),将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作为全省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2016年1月,广东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部门印发《关于大力开展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高〔2016〕1号),明确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2019年,清远市印发了《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清远市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清府办函〔2019〕142号),成立清远市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1+2+2+N”的运行和管理机制,“1”是形成政府统筹、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多方参与,校企双主体的多方联动、管评办分离的运行机制。“2”是成立两个中心和两个委员会,即成立市现代学徒制运行管理中心和市现代学徒制研究中心,分别承担统筹协调、运行保障、日常管理和项目研究成果推广转化工作;成立市现代学徒制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市现代学徒制督导委员会,分别承担项目建设指导、标准制定和项目建设督导工作,委托并组织第三方开展项目试点督导评价。“N”是组建由广清两地职业教育学会、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单位、相关行业协会等单位组成的“广清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盟”,借助广清一体化发展机遇,为清远市现代学徒制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资源保障。
二、专项投入,支持推动现代学徒制工作健康发展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8〕40号)提出“开展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落实企业职工培训制度,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确保教育培训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粤府办〔2019〕4号)提出“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项目指导性收费标准,允许职业院校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原则,适当提高现代学徒制等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对开展学徒制培养的企业,根据不同职业(工种)的培训成本,可按规定给予每生每年4000-6000元的培训补贴。逐步建立学生实习补助制度,各地可设立专项资金,对考核认定符合实习规范要求的企业,按照实习学生每人每月200-4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省级财政将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纳入“创新强校工程(2016-2020年)”重要考核因素与奖补范围,通过工作统筹、资金统筹和考核统筹,全力保障现代学徒制工作健康开展。清远市也出台《清远市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加大市发改、教育、人社、财政、科技、工信、农业等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将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纳入各职能部门的有关政策扶持范畴,鼓励校企创新成本转移支付与收益分配机制,形成配套扶持政策与激励措施有出口、内涵建设有指导、教学管理有平台、育人过程有监控、培养质量有保障的运行机制。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各项政策落地,加大对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的支持力度。
三、试点先行,探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改革
2018年广东省出台《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单列一章对校企合作进行专门规定,界定了政府、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等多方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各地大力支持探索“校企双制”“一校多制”“企业校区”“园区办学”“校中厂”“厂中校”等多种校企合作模式,搭建了职业教育教产对接对话论坛、职业教育集团等多种校企合作平台,为深入开展现代学徒制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平台。2018年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9〕6号),鼓励和支持高职院校与对口中职学校深入合作,会同行业企业,共同探索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等校企精准对接、精准育人模式改革。目前中职学校毕业生(含中职学徒制试点专业毕业生)均可报考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含学徒制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成长通道已经打通,但中高职衔接一体化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目前在省级层面尚未完善制度设计和开展改革试点。下一步我们将在深入推进我省现代学徒制改革中,参考你们的建议,进一步加强相关改革的研究和论证,不断完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
四、搭建平台,组建“广清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盟”
清远市积极推进“广清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盟”建设,2018年6月19日,在清远市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工作会议暨清远市职业技术教育联席会议(清远市职业教育集团年会)上,成立“广清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盟”。为推进联盟建设工作,广清两地教育局、职教学会多次协商,明确联盟建设目标和内容,后续还将推进各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对接合作。2018年12月,广州市职教学会组织广州地区23所职业院校26名职教专家,对清远市14所中职学校14个专业进行调研指导。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和多方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深入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总结现代学徒制试点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在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支柱产业等相关专业,全面推广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学校双主体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加大对清远等地试点单位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引导行业、企业和学校落实好招生招工一体化、标准体系建设、双导师团队建设、培养模式改革、管理机制建设等重点任务,推动全省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加强技术技能积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提供坚实的技术技能人才保障和强有力的智力支持、技术支撑。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教育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6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坚雄,020-3762771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府办公厅,省人社厅,清远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