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6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A类)
粤教案函〔2019〕301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二次会议第116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陈琼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广东省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学前教育工作,把学前教育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加快发展学前教育。2011年以来,全省实施了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持续提高,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教师队伍素质逐步加强,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稳步提高,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截至2018年底,全省有幼儿园18953所,其中,公办幼儿园4989所。全省在园幼儿总数达449.11万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达136.06万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达204.5万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30.29%,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75.83%。全省有幼儿园教职工54.99万人,生员比8.17:1,
有专任幼儿教师29.29万人,实有在编教职员2.33万名。为推动我省学前教育规范发展,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我省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是加强学前教育规划建设。各地加强幼儿园规划建设,2017年12月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资源供给的意见》(粤府办〔2017〕67号),要求各地以上市、县(市、区)政府科学测算学位需求,编制建设规划,落实教育用地,加强校舍建设。目前,21个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了本市、县(区)幼儿园五年发展规划。2014-2018年全省新增幼儿园3537所,其中新增公办园572所。二是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2015年底,省教育厅联合省发改、财政、国土、住建厅印发《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每4500人或以上的人口区域内,预留一所6个班或以上规模的幼儿园,并对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四同步”提出具体要求。目前,我们正在根据国家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三是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近年来,省教育厅要求逐年建设一批标准化公办幼儿园,优先将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教育资源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16年4月,省教育厅联合省发改、财政、人社厅印发了《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截至2018年底,广东省共有幼儿园18953所,公办幼儿园达4989所,占比26.33%;普惠性民办幼儿园9010所,占比47.54%,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民办幼儿园占比达73.86%。全省建成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的乡镇比例达89%以上,建成规范化村级幼儿园的行政村比例达75%以上。四是推动加强学前教育机构编制保障。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资源供给的意见》(粤府办〔2017〕6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和广东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8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等多个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机构编制保障政策体系。将区域内公办园教职员配备水平纳入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压实市县政府责任,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幼儿园编制标准及有关政策精神,及时核定公办园教职员编制、优化公办园编制资源配置。五是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前教育从业人员准入制度,提高幼儿教师持证率和学历达标率。扩宽合格幼儿教师培养来源渠道,2018年起开展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地区幼儿园教师试点工作,2018年招生250人(其中本科50人),2019年计划招生300人(其中本科100人),在学生基本修业期内,省财政在生均拨款的基础上每生每年安排2万元培养经费;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将农村幼儿园教师纳入该项政策范围。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水平,将公办幼儿园教师纳入“两相当”政策范围,安排落实“两相当”政策省财政奖补资金,根据各地中小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教师人数及相关补助比例进行分配;向农村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发放生活补助,2018年补助标准达到人均不低于1000元/月。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将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列入“强师工程”建设目标,加强各类幼儿教师培训,据统计,2018年全省幼儿园教师参加市级以上培训18.5万人次;加大幼儿园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强师工程”实施以来,省教育厅每年安排约2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幼儿园教师省级培训,2019年达到2362万元。
虽然近年来全省学前教育发展迅速,但是,正如您在建议中所言,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还不能充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存在幼儿教师编制不足、队伍建设有待提高,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资源不足等问题。接下来,我们积极推动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意见》,制定实施意见,推动实施“小学化”专项治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等系列专项工作,着力破解发展学前教育难题,推动实现以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重点做好如下方面:
一是做好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建立学前教育学位预警机制,对全省学前教育学位缺口进行通报,确保2019年秋季学期“二胎潮”幼儿顺利入园。继续做好学前教育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月报工作,指导各地落实幼儿园专项建设规划,在扩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的同时,注意保障普惠性学位覆盖率。切实落实我省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有关规定,确保新建住宅小区按照规划标准要求落实配套幼儿园“四同步”。二是扩大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指导各地继续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对政府和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扶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发展,推动农村加强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建设。落实《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认定和扶持一大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三是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推动加大省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在落实全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机制,逐年适当提高拨款标准。指导各地建立起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四是提高学前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保障教师待遇。推动编制资源向学前教育领域倾斜,加强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配备管理。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建立和完善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指导机制和待遇奖补机制,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待遇、购买补充养老保险、建立年金制度。加大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力度,提升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教育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6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莹,020-3762816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