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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788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01-14 09:29:23 资料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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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19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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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20190788号提案答复的函

陈国凤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三所驻湛高校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20190788号)收悉。经综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和湛江市政府的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在提案中深入分析了湛江市高校高质量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驻湛高校校区的建设、湛江籍考生录取优惠政策、驻湛高校人才引进、支持解决驻湛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等方面提出了宝贵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四点建议中,部分政策措施已得到落实,部分政策措施在下一步的工作将不断推进完善。

一、加快三所驻湛高校校区的建设

我省开展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计划,其中每年各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广东医科大学、岭南师范学院内涵建设,在湛江市政府大力支持广东医科大学新校区建设的基础上,计划另外安排5亿元补助资金支持广东医科大学新校区建设。

一是支持广东医科大学新校区建设。湛江市根据2016年签订的《广东省教育厅 湛江市人民政府共建广东医科大学协议》要求以及广东医科大学发展需要,在湛江市海东区划拨1000亩土地用于新校区建设。为解决海东新区选址尚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问题,湛江市开展《湛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东区规划》和《湛江市广东医科大学海东校区片区控制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广东医科大学海东新区控规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招投标、选定编制单位、前期调研等工作。由于该校区选址不符合坡头区土地利用总规划(2010-2020年),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全程指导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及备案。项目用地范围内已入库土地约270亩,正在完善约245亩相关土地征地手续,待完成征地等工作后,继续推进土地入库工作;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已支付该项目首期启动资金给坡头区政府开展征地工作。

二是支持岭南师范学院建设用地。湛江市根据201612月签订的《广东省教育厅 湛江市人民政府攻坚岭南师范学院协议》要求以及岭南师范学院发展需要,在湛江市教育基地规划划拨约1500亩土地用于新校区建设。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已经该用地落实到在编的《麻章镇总体规划》,正在开展岭南师范学院新校区所在的《湛江教育基地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支持广东海洋大学建设用地。广东海洋大学主校区位于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在组织编制《湖光镇总体规划(2017-2035年)》时,对广东海洋大学周边用地统筹布局,将海大路以南、湖海一路以东的300余亩用地规划为科研教育用地及小部分配套商业用地,同时对广东海洋大学周边的路网进行扩建。2013年至今为该校处理约250亩用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了学校用地与周边群众争议和用地手续等问题。

二、湛江籍考生录取优惠

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对地方考生施行录取优惠不符合高考公平原则,《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要求逐步取消市属高等学校区域内招生比例限定,实行全省招生计划统一配置使用。

三、支持解决驻湛高校人才引进问题

(一)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推进下放评审权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省委《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71)和《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752)精神,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逐步向人才资源密集、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人事管理规范有序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下放单位主体系列职称的评审权限。目前,三所驻湛高校全部纳入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的范围,由高校自主组织开展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广东医科大学还被纳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首批自主评审试点。职称评审权的下放将进一步加快三所驻湛高校和高校附属医院高素质专技人才队伍建设水平提升。

(二)加强博士博士后人才工作机制创新

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社厅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粤组通﹝201746号),政策意见立足服务我省重大发展战略,充分体现区域发展和产业发展导向,对包括湛江在内的粤东西北地区进行大力倾斜,积极引导人才流动,以人才撬动湛江等地区发展。2018年三所驻湛高校均纳入全省首批博士工作站建设名单,将为引育高层次青年人才提供很好的发展平台。

(三)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引进两院院士、国家特支计划专家等高层次人才进入我省企事业单位不设年龄限制,对用人单位急需引进的博士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以及上述人才需要安置的配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可报人社部门直接办理人才引进。全省各地也根据引进人才的实际情况,由县以上人民政府自行确定通过绿色通道引进人才的条件,对高层次人才向地方集聚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四)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人才流动的作用

2018年,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通过完善配套政策,打造一批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并根据产业特点,引导粤东西北地区建设一批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园,发挥产业园集聚、辐射、带动功能,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粤东西北地区引进人才方面的作用。

(五)在工资福利方面给予大力扶持

为促进省属高校均衡发展,结合生均拨款和人才集中实际,目前我省对三所驻湛高校工资福利、绩效工资等方面均大力政策扶持,三所驻湛高校均享受和省直高校同样的政策待遇。

四、积极解决驻湛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

湛江市实施促进就业19,从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就业补贴等方面,提出40多项扶持措施,推动高校毕业生留湛返湛就业。举办就业创业报告会、创业沙龙活动,为驻湛高校毕业生讲解就业创业政策,提供就业创业指导等。2018年,在广东海洋大学、岭南师范学院举办就业创业报告会、沙龙共6场次;举办高校毕业生招聘会45场次,其中举办2场省级供需见面活动,并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组织用人单位在本地和进入驻湛高校举办专场招聘。积极实施六个一(建立一个联系渠道、发放一份政策清单、提供一本服务手册、开展一次职业指导、提供一次政策咨询、制定一份求职就业或创业计划),落实见习补贴、求职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加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托底帮扶力度,促进湛江市高校毕业生就业。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教育厅

                       201981

(联系人及电话:黄伟; 3762958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湛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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