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80156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教案函〔2018〕317号(A)
关于政协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第20180156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建广东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积极发挥职业教育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的提案收悉。经与你委当面沟通座谈,并综合省委农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我省一直注重发挥职业教育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3号)提出:“深入开展相对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培训”“推动职业教育与精准扶贫对接,职业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倾斜”。《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粤教办函〔2016〕19号)明确:“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加大力度扩大中职教育转移招生规模”“推动有条件的粤东西北地区县区整合资源,积极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与成人教育”“积极发展农业职业教育,面向基层结合实际着力培育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职业农民”。
(一)建立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机会接受职业教育。目前,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覆盖了近90%的学生,助学金覆盖了13%以上的学生;高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包含奖学金、助学金等。2017年,我省安排中职(含技工学校,下同)免学费资金38.28亿元,补助学生110.6万人;中职国家助学金2.14亿元,补助学生10.7万人;高职国家励志奖学金0.89亿元,补助学生1.8万人;高职国家助学金2.3亿元,补助学生7.8万人;全省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费补助惠及中职学生2.24万人、高职学生1.02万人。
(二)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提升职业院校基础能力。一是加大资金投入。针对粤东西北地区职业教育办学条件相对薄弱的现状,省级层面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努力推动职业院校补短板、强基础。2017年,省级以上财政共计安排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3.69亿元,其中,投入粤东西北地区2.82亿元,占比79%。此外,2017年省财政共计安排粤东西北地区技工教育3.425亿元,其中,2.5亿元用于扶持产业共建项目,0.925亿元用于扶持历史包袱重、资金紧缺的技工院校和实训基地。二是加大项目扶持。支持茂名、湛江、河源、韶关、梅州等市建设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支持韶关市乳源县等6个县(市、区)、茂名市信宜市等3个县(市、区)分别创建为国家级和省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
(三)开展转移招生、联合办学和结对帮扶等,使粤东西北地区学生接受优质职业教育。一是推进转移招生。“十一五”以来,省属和珠三角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不少于30%的招生指标专门招收粤东西北地区学生尤其是农村家庭学生,每年安排招生计划近10万人,毕业后优先推荐至珠三角地区就业。二是推动联合办学。2009年,省教育厅印发《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三段式”联合办学指导意见(试行)》(粤教职〔2009〕110号),推动粤东西北地区学生到省属和珠三角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据统计,珠三角地区共有47所优质中职学校与粤东西北地区86所中职学校开展联合办学。三是开展结对帮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技工院校百校协作腾飞计划,48所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对91所有一定办学基础的粤东西北地区普通技工学校开展结对帮扶,重点帮扶粤东西北地区薄弱学校提高办学水平。
(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一是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017年,粤东西北地区培训量达到115万人次,使粤东西北地区包括农村劳动力在内的广大劳动者技能素质得到普遍提升。二是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支持涉农职业院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教育,遴选了14所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培养试点工作,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村基层干部等,采取农学结合、弹性学习制度、送教下乡等形式开展非全日制职业教育,有效提高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综合素质和学历层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厅将在现有政策落小落细落实方面下功夫,同时,认真吸纳《提案》及座谈会有关建议,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更好地发挥职业教育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
(一)关于建立协调机构和机制,将扶贫工作重点转移到职业教育精准扶贫上来的建议
我厅赞成该建议。下一步,我厅将配合省委农办、省财政厅等部门,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坚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精准定位职业教育在扶贫攻坚中的角色,指导各地进一步整合职业教育资源,统筹教育、人社、财政、扶贫、农业等各部门在扶贫攻坚中的教育服务功能,鼓励多种社会主体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把发展职业教育推动精准扶贫的要求贯穿于就业创业、技能提升各个工作环节,精准施策,及时提供就业岗位信息,推动扶贫对象尽快就业,实现精准脱贫。
(二)关于对扶贫资金的使用要有职业教育制度性安排的建议
经会省财政厅,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我省财政支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一揽子方案》,2016-2018年我省各级财政安排扶贫开发资金255亿元,用于支持有劳动能力扶贫开发帮扶对象教育保障等内容,安排其他专项保障资金77亿元,用于包括无劳动能力低保人员教育保障等内容。经会省委农办,目前不宜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在扶贫资金中提出刚性比例,应由各地根据贫困人口实际情况,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扩大职业教育受惠面,简化申请流程,强化劳动力终身培训,引导贫困劳动力从短期工到长期工,从小工到技能工,从技能工到高级技能人才。
(三)关于把职业教育作为对口扶贫工作的重要形式和内容并纳入考核指标的建议
我厅赞成该建议。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继续支持省属和珠三角地区职业院校与粤东西北地区职业院校开展合作办学,把设施设备、师资等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送进去;继续抓好“转移招生”工作,组织省属和珠三角地区中等职业学校面向粤东西北地区招生,推动粤东西北地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适龄子女等群体到珠三角地区接受优质中等职业教育,并努力在珠三角地区就业。同时,配合省委农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完善对口扶贫考核体系,每年对各地职业教育所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人数等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报告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四)关于逐步提高财政支出中教育项的占比,均衡发展好教育事业,全面提升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的建议
经会省财政厅,根据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的改革要求,市县政府理应承担有关扶贫开发资金的支出责任;省财政也将根据实际下沉财力,支持基层发展。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中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达3724.51亿元,占整个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是2013年以来最高占比,充分体现了下沉力度。
下一步,我厅将配合省委农办、省财政厅等部门,推动各地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十九大关于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精神,坚持发展职业教育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财政统筹力度,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职业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积极引入社会资金,支持和推动粤东西北地区实施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调整,整合资源,补齐短板,提升基础能力和办学水平,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努力探索教育扶贫新格局,在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中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五)关于梳理统计有劳动能力但未曾接受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且未就业贫困家庭子女情况,让其接受职业教育的建议
经会省委农办,由省委农办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数据推送至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比对贫困人口在校情况和就业情况后识别出该类人员。接下来,我厅将会同省委农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做好人员的精准识别工作,并推动相应人员接受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六)关于对我省贫困家庭人员接受职业培训(技能培训)出台更多可操作的优惠政策,激发贫困人员参加职业培训积极性的建议
经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6年,我省制定就业技能社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实施方案,明确将技能晋升培训纳入精准扶贫工作内容,各地依托当地职业院校、各类培训机构和企业,组织对有意愿提升技能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并按规定优先给予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及生活费补贴,确保有职业技能提升意愿的贫困人员100%得到免费技能晋升培训,实现“一技傍身、稳定就业、彻底脱贫”的技能扶贫目标。2016年至今,已有2510名贫困家庭学员享受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及一次性生活费补助。在贫困人员缴费考证方面,考虑到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前准备工作中,除了安排场地、考评人员等,还需要按照相应备料清单的要求准备各种需要加工、消耗的原材料。因此,先缴费再考试,是目前所有技能类考试组织机构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也是审计、财政对职业技能鉴定资金规范管理的基本要求。接下来,我厅将配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积极落实关于我省就业技能社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技能扶贫工作,实现两个100%:引导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参与技能扶贫工作,为贫困家庭学员提供免费技能培训,保障有培训意愿、有就业能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100%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经过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贫困家庭劳动力100%获得财政培训补贴,实现特殊困难群体免费技能培训全覆盖。
专此答复。衷心感谢您对广东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7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联系人及电话:詹宗超,020-37626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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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委农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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