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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届广东省中小学寒假书信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12-06 15:56:04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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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省属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动青少年儿童书信写作活动深入开展,努力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充分发挥书信文化活动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在阅读和撰写书信的过程中,深入体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美,切实增强文化自信,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广东省中小学寒假书信活动。活动由广东教育杂志社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南风有信

  二、活动内容

  (一)书信创作主题活动

  1.对象:全省中小学校在校师生、幼儿园教师。

  2.内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根据活动主题,组织师生认真阅读名人书信以及相关书籍,结合自己真实的生活经历和体会,给亲近的人写一封信。

  3.本次活动设教师组、学生组和亲子组。

  学生组包括高中组(含中职学校,下同)、初中组和小学组。

  亲子组要求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作品包括来信和回信。

  4.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结构合理,字数不限;作品须为教师、学生和家长本人原创,已在报刊上公开发表过的不予参评;教师组、学生组和亲子组书信作品、先进个人参评申报材料均须电子版格式。

  5.作品参考书信作品样式(见附件2)。

  (二)明信片设计主题活动

  1.对象:全省中小学校在校学生。

  2.内容:根据活动主题,创作明信片,可以为趣味漫画、水彩画、水墨画等,配上简洁温馨的语言。

  3.作品可以是手绘明信片或电子明信片。必须附上完整作者信息(见附件3)。

  4.关于电子明信片的作品创作工具,相关使用方法和教程请关注“广东教育传媒”公众号书信活动专栏了解。

  三、活动安排

  (一)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组织全省中小学校师生、幼儿园教师阅读书信体裁书籍,以及主题书籍,学习电子明信片创作方法,创制作品。

  (二)2024年3月31日前,提交作品参加活动。

  (三)2024年5月下旬,在省教育厅官网(edu.gd.gov.cn)、政务微信“广东教育”、广东教育杂志社网站(南方教育网www.gdjy.cn)和微信公众号“广东教育传媒”公布评选结果。

  四、奖项设置

  作品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均获优秀指导教师奖;根据活动的组织和开展等情况,评选活动先进个人、先进单位若干名。

  五、作品投稿

  (一)教师组、学生组和亲子组书信作品以学校为单位收集,经过学校查重、初评,在确保原创性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评。每所学校最多推荐30篇(教师组5篇、学生组20篇、亲子组5份)并制作作品汇总表(见附件1),通过广东教育杂志社微信公众号“广东教育传媒”活动专栏上传,上传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3月31日。

  (二)电子明信片作品,参赛者可个人通过广东教育杂志社微信公众号“广东教育传媒”活动专栏上传,上传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2024年3月31日。

  (三)手绘明信片作品,于2024年3月31日前寄到广东教育杂志社,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55号,《广东第二课堂》编辑部收,电话:020-83566013。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主办方、承办方对本次活动收到的书信作品享有发表、出版、宣传等处置权,以及网络出版等其他版权;作品持有人享有对作品的署名权。

  (三)凡参与本次活动视为认同并遵守本活动各项要求,如发现或被举报抄袭、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四)主办方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广东教育杂志社 张家瑜,电话:020-83566013;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55号。

  附件:

  1.作品汇总表

  2.书信作品格式

  3.明信片作品信息表

  4.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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