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小学粤韵操培训及交流展示活动拟获奖名单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年中小学粤韵操培训及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组织专家评审,拟确定以下获奖名单(详见附件),其中甲组48支队伍、乙组130支队伍。
现对拟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至12月1日。如对获奖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相关材料扫描件和可编辑版发送邮箱,原件邮寄至指定地址。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系电话:020-37628026;
电子邮箱:gdmeiyu@gdedu.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广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附件:2023年中小学粤韵操培训及交流展示活动拟获奖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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