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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培养学员走进乡村教育活动(第一批)的通知

时间:2023-03-30 10:00:00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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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和《广东省“新强师工程”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培养学员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扩大教师教育优质资源的覆盖面。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2023年组织开展两批次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培养学员走进乡村教育活动。现就第一批走进乡村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4月17日至30日,各项活动开展具体时间可通过登录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官网(http://bqwxm.sc-teachers.cn/learner/home)或“广东省百千万”微信公众号平台查询。

  二、形式和内容

  (一)本次走进乡村教育活动将采取“线上线下”双矩阵送教模式,由各培养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岭南师范学院、韩山师范学院、广东第二师范学院、肇庆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下同)组织培养学员混合编队,通过开展示范课、公开课、听课评课、同课异构、专题讲座、教育论坛、师徒结对和诊断建议等形式,给予乡村学校教师和校长有关教学、办学以及教研方面的指导,提升乡村教师和校长的综合素质能力。

  (二)由各地市及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乡村教师、校长,通过现场学习、直播平台、视频回放等形式参加交流学习研讨。

  三、参加人员范围

  全省范围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等,下同)教师、校长,其中汕头、湛江、江门、茂名、惠州、梅州、汕尾、阳江、清远、揭阳等地市负责承办走进乡村教育线下活动的县(区、市)中小学教师、校长可结合实际情况报名参加现场活动。

  四、组织管理

  (一)活动由省教育厅负责统筹安排,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项目执行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设在华南师范大学)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培养单位负责遴选参加送教的培养学员,并对其拟送教的内容进行精选优化、审核把关等。

  (三)各牵头组队的培养单位负责具体活动的组织开展,与相关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负责组队中培养学员的组织管理和工作指导,并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宣传报道、录课直播及总结工作。

  (四)汕头、湛江、江门、茂名、惠州、梅州、汕尾、阳江、清远、揭阳等有关地市及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中小学教师、校长报名参加现场交流学习研讨,与牵头组队单位共同落实好“线上线下”双矩阵送教的具体方案,做好宣传报道、录课直播等相关工作。

  (五)除上述10个地市有关县(市、区)之外,其他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教师、校长在线参加学习交流,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线上集中学习或分散学习。

  五、活动安排

  华南师范大学负责承办江门市恩平市、汕尾市海丰县的活动;岭南师范学院负责承办湛江市吴川市、茂名市茂南区的活动;韩山师范学院负责承办汕头市潮南区、揭阳市揭东区的活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负责承办阳江市江城区、阳西县的活动;肇庆学院负责承办梅州市兴宁市、大埔县、丰顺县的活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负责承办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门县的活动;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负责承办清远市清新区、英德市的活动。具体活动时间、地点、活动形式和参加人员由各培养单位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商确认。

  具体活动安排表、精选课程列表、视频播放等将由项目办通过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官网及“广东省百千万”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把走进乡村教育活动作为实施“新强师工程”和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结对帮扶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统筹协调,安排专人负责,精心策划、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培养单位要主动了解有关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乡村学校一线教师的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制定“线上线下”双矩阵送教活动方案,于2023年4月6日(星期四)前将方案及经费预算报项目办备案。

  (二)为加强优质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建设,活动期间各带队单位以送教县(市、区)为单位至少推选10个优质示范活动,利用网络平台进行现场直播并录制活动视频。在活动结束后各带队单位组织学员对相关视频剪辑优化,形成完整的公开课资源报送至项目办。项目办将通过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官网及“广东省百千万”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

  (三)参加此次活动的工作人员和培养学员的交通费(工作所在地往返培养单位所在地、培养单位所在地往返活动地,工作所在地直接或中转往返活动地,以及活动地市内交通费)、活动期间住宿费、伙食费等,按照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有关差旅费、住宿费等相关规定的标准执行,在已下达的“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培养项目经费中据实列支。各培养单位和培养学员因活动产生的场地及设备费等,按照相关规定在对应的省级培养项目经费中据实列支,从严控制。

  (四)活动结束后,各培养单位及时会同有关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活动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报告内容包含基本情况介绍、各类活动场次参与人数统计(含线上参与人数)、特色亮点、宣传推广情况、困难与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请各培养单位于5月14日前将本次活动的总结报告、视频、课件PPT、活动精选照片(20张)等资料报送至项目办。项目办梳理汇总后,于5月21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五)参加线下活动的人员须严格遵守当地疾控部门的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各地各单位需紧密关注相关情况变化,及时动态调整活动安排,确保本次走进乡村教育活动安全、顺利完成。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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