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
粤教职函〔2023〕3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高职院校:
根据《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等文件要求,为鼓励支持更多的退役军人提升学历和技能,经研究,省教育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决定开展2023年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以下简称“专项试点”)。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教育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同意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等 27所高职院校在100个专业点开展2023年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试点高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等见附件。试点高职院校可综合考虑报名考试情况、办学条件等因素,在征得地级以上市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意的基础上,在录取环节申请增加招生计划。
二、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试点高职院校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试点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试点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三、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要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补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1号),组织有意报考专项试点但未参加高考报名的退役军人办理高考报名手续。未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退役军人不得参加专项试点的报名、考试和录取。高考补报名具体要求,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eea.gd.gov.cn)查询。专项试点招生报名考试具体要求等,另行通知。
四、各地级以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宣传好收费和资助政策,符合条件的专项试点班学生,可按《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要求申请资助。具体资助政策可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网址为:http://www.xszz.cee.edu.cn/)查询。不符合国家资助条件的学生,自行支付相关费用。3月中、下旬,对有意报考专项试点且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退役军人身份进行审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试点高职院校要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规范考试招生和合作办学行为,诚信招生,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广告或者宣传的表述应当严谨、规范,不得采取不适当的语言或者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录取等方式争抢生源,不得组织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培训,不得与培训机构合作开展试点。严禁自行或通过社会机构等组织生源,严禁以技能培训套读学历教育方式宣传组织学生提前入学,严禁以“先上车后买票”的形式招收学生,严禁有偿招生、买卖生源,严禁在试点名单以外、超范围招生。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录取咨询服务等方式收集考生志愿信息、发布录取信息,收取费用有针对性地诱导学生填报指定院校志愿,谋取利益,扰乱招生秩序。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