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届广东省中小学寒假书信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为进一步推动青少年儿童书信写作活动的深入开展,努力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充分发挥书信文化活动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让中小学生在阅读和撰写书信的过程中,深入体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之美,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一届广东省中小学寒假书信活动,活动由广东教育杂志社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沟通从“信”开始
二、参赛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在校师生、幼儿园教师
三、活动内容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根据活动主题,组织师生认真阅读名人书信以及相关书籍,结合自己真实的生活经历和体会给自己亲近的人写一封信。
四、时间安排
(一)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组织全省中小学校师生、幼儿园教师阅读相关主题书籍,撰写书信。
(二)2023年3月10日前,各地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择优推荐作品参加全省书信活动。
(三)2023年4月下旬,在省教育厅官网(edu.gd.gov.cn)、政务微信“广东教育”、广东教育杂志社网站(南方教育网www.gdjy.cn)和微信公众号“广东教育传媒”及《广东第二课堂》杂志公布评选结果。
五、奖项设置
(一)本次活动设教师组和学生组。学生组包括高中组(含中职学校)、初中组和小学组。
(二)各组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均获优秀指导教师奖;根据活动的组织和开展情况,评选活动先进个人、先进单位若干名。
(三)在获奖作品中,评出“优美书信书写奖”若干名。
六、书信作品要求
(一)主题鲜明,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结构合理,字数不限。
(二)需教师、学生本人用信纸手写。
(三)为教师、学生本人的真实作品,已在报刊上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不予参评。
(四)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收集,经过学校、幼儿园初评,于2023年3月10日前择优推荐、寄送参评。每所学校最多推荐60篇(教师组10篇、学生组50篇)、幼儿园最多推荐10篇,并制成作品汇总表(见附件1)。具体格式参考书信作品样式(见附件2)。如需保留书信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参评。
(五)寄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55号广东教育杂志社《广东第二课堂》编辑部(邮编:510045,联系电话:020-83566013、83563007)。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主办方、承办方对本次活动收到的书信作品享有发表、出版、宣传等处置权,以及网络出版等其他版权;作品持有人享有对作品的署名权。
(三)凡参与本次活动视为认同并遵守本活动各项要求,如发现或被举报抄袭、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四)主办方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广东教育杂志社 张家瑜,电话:020-83566013 。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