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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15 10:58:12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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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高等学校: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各高校逐项对照有关要求,查漏补缺,加强整改落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高校要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尽快组织撰写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通知》已作出明确要求的内容,特别是重点领域的公开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逐项说明公开情况。年度报告中的“评议情况”由学校自行组织开展后如实说明。

  二、请各高校及时通过学校网站首页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电子版和网络链接地址于11月18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备案。教育部直属高校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年度报告公开工作,同时将年度报告电子版和网络链接地址于11月18日前抄送省教育厅。各高校要及时检查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未在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的,要及时做好内容补充工作。

  三、高校年度报告中的统计数据时间一律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省教育厅将适时对各高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各高校报送的链接地址要确保有效,地址无效的视为未公布。

  联系人:邓国华;电话:020-37629320;电子邮箱:denggh@gdedu.gov.cn。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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