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用第一期广东省教育部门“小零易购”平台的通知
各省属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为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规范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将原有广东省教育部门协议采购电子管理系统(协议供货)调整为广东省教育部门“小零易购”电子采购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零易购”品目类别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小零易购”品目类别有:教学专用仪器、体育设备、乐器、其他家具用具(教学专用)、科研耗材、数据加工处理服务(电子数据库)、危险废物治理服务(实验室危化品)、出版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教育教学专用)、音像制作服务(竞赛专用)、市场调查和民意测验服务、职业中介服务(校园招聘服务专项)。
二、适用范围及限额标准
省属学校在同一预算项目下采购同一品目,年度采购总额在100万以下(不含本数额)的,均可在“小零易购”平台采购。
三、有效期限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年。
四、操作方法
省属学校登录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gdegp.gdedu.gov.cn),按平台操作指引采购;入驻供应商按入驻承诺和合同约定向省属学校提供产品和服务。
五、其他
(一)各省属学校要加强在“小零易购”平台的采购内控管理,禁止将政府采购项目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二)各省属学校每年应当及时汇总“小零易购”使用情况,包括法律法规执行、采购规模、频率及供应商履约等。省教育厅将对各省属学校在“小零易购”平台的执行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
(三)本期“小零易购”入驻供应商名单、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货方案等可通过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gdegp.gdedu.gov.cn)查阅或下载。
(四)供需双方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采购过程中,有任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装备中心联系。联系人:李旭白,联系电话:020-37636405。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