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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世行贷款“班班通”项目学校教师应用培训项目承办单位竞争性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8-03 17:06:59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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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高校:

  为做好世行贷款“班班通”项目学校教师应用培训项目的实施工作,采用竞争性申报方式,择优选择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2018年1月,我省正式启动实施世行贷款广东省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示范项目(以下简称世行贷款项目)。根据世行贷款项目建设方案,省教育厅世行办分两批组织开展“班班通”项目学校教师应用培训,计划培训教师30400名。

  2022年4月,世行贷款项目进行了中期调整。根据项目中期调整方案,增加培训“班班通”项目学校教师数量38500名,资金来源为世行贷款资金。

  二、项目实施计划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世行贷款项目16个项目县(市、区)配备优质资源“班班通”教学平台的项目学校的教师,按每配备1套优质资源“班班通”教学平台培训2名教师安排,共培训教师38500名。要求每个教学班不超过50人,开班至少770个。具体培训人员名单由各项目县(市、区)教育局按要求推荐。

  (二)培训目标

  提高受训教师基于“班班通”教学平台优化课堂教学、创新课程与教学的能力。

  (三)培训大纲

  1.“班班通”教学平台的功能及应用

  包括但不限于:

  (1)“班班通”教学平台的教学功能;

  (2)“班班通”教学平台的操作使用;

  (3)“班班通”教学平台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4)数字化教学资源的类型;

  (5)数字化教学资源的应用方法与策略。

  2. 基于“班班通”教学平台优化课堂教学

  包括但不限于:

  (1)基于“班班通”教学平台导入教学的方法与策略;

  (2)基于“班班通”教学平台的讲解、启发知识的方法与策略;

  (3)基于“班班通”教学平台的示范、指导技能的方法与策略;

  (4)基于“班班通”教学平台的教学评价方法与策略。

  3.基于“班班通”教学平台创新课程与教学

  包括但不限于:

  (1)基于“班班通”教学平台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方法与策略;

  (2)基于“班班通”教学平台促进深度学习的方法与策略;

  (3)基于“班班通”教学平台翻转课堂教学的方法与策略;

  (4)基于“班班通”教学平台开展项目学习的方法与策略;

  (5)基于“班班通”教学平台创新课程与教学的典型案例。

  (四)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培训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形式。每位学员集中培训时间为1.5天,网络研修20学时。

  (五)培训安排

  培训任务分为7个协议包。第一包:潮阳区、潮安区、揭西县共5434名;第二包:翁源县、普宁市共5192名;第三包:廉五华县、化州市共5408名;第四包:海丰县、陆丰市、惠来县共5446名;第五包:遂溪县、雷州市共5816名;第六包:廉江市、罗定市共5384名;第七包:吴川市、电白区共5820名(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经申报、评审,择优选择7所高校作为承办单位,每个承办单位承担一个合同包的培训任务。根据评审排名先后顺序,由入选高校依次挑选合同包,直至全部合同包的培训任务落实承办单位为止。

  承办单位按“送教到县”方式开展培训,培训地点安排在项目县(市、区)。

  培训工作自签订培训协议开始,5个月内全部完成。

  (六)监测评估

  1.学员对“班班通”教学平台项目学校教师培训质量的满意度(非累计)。学员完成培训后,培训教师下发培训反馈问卷给学员。培训机构向省教育厅世行办提交报告。

  2.培训结束后,学员通过知识测试的比例(非累计)。知识测试由培训机构负责设计,主要测试学员对培训的知识内容的理解。在培训结束时,由培训教师负责测试和评分工作。培训机构向省教育厅世行办提交报告。

  三、承办单位工作任务

  (一)做好培训准备工作

  1.承办单位要到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先进地区至少两个义务教育学校学习借鉴;深入项目县(市、区)项目学校,做好培训需求诊断,科学制订培训方案;依据培训大纲,开发培训课程;设计满意度问卷、知识测试内容。培训方案和培训课程报送省教育厅世行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开班。

  2.承办单位要组建一支优秀的培训师资团队,为学员授课。承办单位在申报文件确定的授课老师,不能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得到省教育厅世行办书面确认,且确保更换后的老师是具有同等或更高学历和经验、符合资格要求的老师。

  3.承办单位要落实与培训任务相匹配的场地、设施,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确保培训项目能平稳、顺利、安全开展。

  (二)做好培训组织实施工作

  1.承办单位要做好培训报名组织工作、培训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网络研修平台,配备线上指导教师和丰富的教学资源,组织网络研修。

  2.承办单位要妥善安排学员培训期间的食宿,基础设施、服务项目齐全,安全、整洁、安静、方便,保证学员住得舒适。加强学员健康管理和安全教育。

  3.做好考核与学时登记

  每期(班)培训结束时,承办单位要按要求对学员进行知识测试。对知识测试成绩合格的学员,颁发《广东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结业证书》,并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的暂行办法》(粤教继〔2013〕2号)规定,通过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登记学时(集中面授按照8学时/人/天进行登记)。

  4.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并配合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四、项目验收

  (一)验收目的

  一是检验项目培训质量是否达到省教育厅与承办单位签订《协议书》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二是为结算提供依据。

  (二)验收组织

  省教育厅世行办成立验收专家组,负责具体验收工作。验收专家组主要由世行贷款项目专家组成。

  (三)验收依据

  一是省教育厅与承办单位签订的《协议书》。二是经过省教育厅世行办审核批准的《培训方案》。

  (四)验收内容和验收材料

  培训班结束后,省教育厅世行办对实际参加培训人数、培训时数进行核实,对学时登记工作、学员满意度、学员通过知识测试的比例、自评报告及其他资料进行验收。如下七个方面的验收材料,缺少其中一项或验收未达到合格标准视为验收不合格。

  1.培训人数验收。承办单位以班为单位提供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参加培训的学员登记册,详细记录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参训情况等信息;(2)培训学员签到表;(3)培训活动照片。

  2.培训时数验收。承办单位提供每天的学员签到表。

  3.学时登记工作验收。通过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核实,承办单位提供与学时登记有关的链接和账号、密码等信息。

  4.学员满意度验收。承办单位提交以班为单位的学员满意度调查报告。班均学员满意度均达到75%为合格。

  5.学员知识测试验收。承办单位提交以班为单位的学员知识测试情况报告。班均学员通过知识测试比例均达到75%为合格。

  6.承办单位自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1.”至“5.”项的情况汇总和分析、落实培训方案的基本情况、组织培训工作的主要措施和成效,存在问题以及关于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7.其他验收材料。验收申请函、教师培训项目验收表、教师培训项目验收汇总表、协议、经批准的培训方案、培训通知等。

  (五)验收程序

  1.开展自查自评。承办单位按照验收依据、内容,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做好接受验收的准备。

  2.报送验收材料。承办单位按照“(四)验收内容和验收材料”要求,整理、形成申请验收材料,报省教育厅世行办。

  3.组织材料审核及现场核查。省教育厅世行办组织专家组对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到现场核查。根据审核、核查情况提出验收意见及报告,报省教育厅领导审定。

  (六)其他

  省教育厅与培训承办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没有明确约定的,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世行贷款教师培训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执行。

  五、申报条件与申报

  (一)申报条件

  广东省内具备条件的高校,申报单位须为法人单位。

  (二)申报

  有关高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申报书(详见附件1)。

  六、遴选程序与任务下达

  (一)初审

  省教育厅有关业务处室对照申报条件等,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进行初审。

  (二)评审与公示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申报书进行评审,初步确定项目入选承办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承办单位。

  (三)任务下达

  省教育厅与承办单位签署承办协议(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3),下达培训任务。

  七、项目经费

  (一)经费来源

  世行贷款资金。

  (二)经费拨付

  1.预付款拨付:省教育厅在签订协议三十天内,在收到承办单位预付款申请、合规发票后,给承办单位支付协议金额的百分之十(10%)。

  2.验收合格后拨付:在培训结束后经验收合格的部分,据实结算并支付剩余培训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不支付剩余培训费,并扣回已支付的不合格部分的预付款。承办单位报请结算剩余培训费时,需附凭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合规发票、培训验收报告。

  3.经费拨付产生的汇兑损益由培训承办单位承担。

  (三)经费使用

  1.培训经费由培训承办单位负责支出使用,用于支付承办培训所需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参训学员及其单位无需支付上述费用。

  2.学员参加培训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等,由学员按照所在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回所在单位报销,不在培训费中支付。

  3.培训费管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省级培养培训及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经费管理的暂行办法》(粤教继〔2018〕2号)执行。

  八、其他

  (一)申报单位填写申报书应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报单位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七份)送达省教育厅世行办,同时报送电子版光盘(或U盘)。申报单位以交换、邮寄、快递等非当面方式递交申报书的,以省教育厅世行办实际收到日期为准。

  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20-37629559;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省教育厅政务大厅336房;邮编:510080。


  附件1:申 报 书.doc

  附件2:分配方案.doc

  附件3:协议书.doc

  附件3-1:协议书         世行贷款教师培训项目验收表.xlsx

  附件3-2:协议书         世行贷款教师培训项目验收汇总表.xlsx

  

广东省教育厅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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