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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立项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2-04-26 15:30:00 资料来源:本网原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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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学校德育科研水平,促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工作。经组织评审,确定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127项,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并就做好课题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各学校要根据相关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课题管理工作,跟进并协助解决课题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对课题研究过程及验收结项的检查和督促,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课题研究工作。

  二、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包括决策咨询、开放性选题两类课题。决策咨询类课题研究周期1年,研究经费3万元,结项时需提交:①《课题结题报告》;②各选题要求相关成果(具体要求详见课题申报通知)。开放性选题类课题研究周期2年,经费自筹,结项时需提交:①《课题研究报告》;②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1篇,或出版的学术专著1部。课题因故未能如期完成的,最多可申请延期1年结项,1年后仍未结项的予以撤销,被撤销的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中小学德育课题。延期结项或变更课题组成员须书面填写并报送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附表四)。

  三、项目结项流程:1.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省属中小学校德育科研管理部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鉴定,并按照《广东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成果鉴定实施细则》(附件3)要求,上报整套课题成果鉴定材料(一式一份);2.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结项材料组织复评,复评通过的项目发放结项证书。

  四、课题结项材料、延期结项或变更课题组成员申请材料等材料请统一于每年4月或10月报送,其他时段概不接收和处理相关材料。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为高校的,请将材料报送至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华南师范大学)(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西区文科楼115室,邮编:510630);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为教育局或中小学校的,请将材料报送至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1号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树人楼215室,邮编:510303)。

  五、联系方式: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李顺风、王超,020-37627607;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华南师范大学)林冠声,020-87591841、13145717983;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曾泳静、梁银妹,020-34113707。


  附件:

  1.广东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立项名单.doc

  2.广东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成果鉴定申请表.doc

  3.广东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成果鉴定实施细则.doc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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