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项〔2022〕4号)要求,结合我省教师队伍建设实际,2022年广东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继续联合开展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的宣传、选派、管理等各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
1.选派范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不含部委属本科院校)从事教学科研的在编在岗优秀教师。
2.选派规模:选派规模为30人/年,派出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和访问学者(含博士后)两类,每类名额视留基委批复同意名额和申报情况确定。
3.选派专业:在国家留学基金委优先资助学科专业范围基础上,结合广东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需求,重点优先选派海洋科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轻工食品、纺织服装、工业设计、金融服务、生物医药、农业生态、文化产业等应用技术领域和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相关专业。
二、选拔条件和要求
选拔对象应符合2022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方法、有关项目指南的要求(请查阅国家留学网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选派办法”“派出渠道”)。
三、选拔办法
采取差额推荐办法。选拔办法采取推选单位、地方、国家三级选拔体系,即由推选单位负责推荐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申报,由省教育厅负责受理申请、组织初审,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终审、确定录取名单。
四、资助经费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省教育厅共同资助留学人员的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资助标准按照现行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执行。
五、受理申请
(一)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于5月1-15日期间登录网址(http://apply.csc.edu.cn/)报名,并于5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通过顺丰快递寄送至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因高校疫情防控考虑,暂不接受上门报送材料),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行政楼510室,邮政编码:510631,收件人:李若凡,联系电话:020-85213353。
(二)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项目网上报名指南见附件4。请各高校根据文件要求,指导申请人按时提交网上资料,并统一提交纸质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三)请推选单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表现作出评价。推选单位要严格审核申请材料。要根据书面申请材料审核、修订申请人提交的网上报名信息。因审核不严而产生的问题,由推选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留学人员管理工作
为切实推动留学人员回国发挥作用, 增强项目留学效益,留基委现试行开展为参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留学人员建档立卡工作。特别是根据目前疫情防控要求,各校必须高度关注地方合作项目派出的在外留学人员,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工作指引进行管理。如有特殊情况办理提前回国的,必须电话咨询教育厅有关部门,再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推选单位为2022年每位新派出留学人员填写留学档案卡(电子版见附件5),请推选单位对留学人员跟踪管理和测评,做到“派出之前有要求,在外管理有办法,回国之后有考核”,并及时更新填写留学档案卡内容。
(一)派出之前有要求。即推选单位或具体派出部门相关领导在留学人员出国前与其谈话,对其在教学、科研和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明确任务,进行安全、思想、身心健康、保密、业务等方面行前教育,并确定留学期间的具体联系人等。
(二)在外管理有办法。即对留学人员定期提交的留学报告做出优、良等评价,与留学人员保持联系和沟通,掌握留学人员学术研究、思想和精神等状况,使留学人员安全留学、成功留学。
(三)回国之后有考核。即通过“三个一”的报告(向推选单位或院系、部门领导做一次汇报, 为同事做一场交流分享报告,为学生做一场讲座或报告)等措施,推动留学人员发挥作用,并将留学人员回国在教学、科研、国际合作等方面完成的留学任务情况、三年内发挥作用情况,包括所取得重要成果、奖励、职务晋级等情况进行跟踪评估。
请各推选单位对留学人员取得的重要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于2022年12月20日前以表格形式(见附件6)反馈省教育厅,以便对项目成果积极宣传推广、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共同推动提升留学效益。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李若凡,020-85213353,电子邮箱:gdsz@m.scnu.edu.cn,省教育厅交流合作处吴斯琪,020-37627363。
附件:
1.关于做好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pdf
2.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外语合格条件.pdf
4.2022 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doc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