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2年全省中小学校优秀艺术团队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艺术教育,提升艺术素养,通过建设示范性优秀艺术团队,引领及繁荣健康、文明、高雅、和谐的校园文化气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中小学校优秀艺术团队交流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展校园风采 促美育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广州市铁一中学
三、参演对象
全省各中(中职)小学校在校学生
四、展示内容
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演,分小学组,中学(中职)组(同校初高中可合组),展示内容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一)声乐
合唱: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为本校教师),可演唱两首作品(至少一首为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总谱的电子版;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器乐
合奏: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需提交乐队总谱的电子版;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舞蹈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四)戏剧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五)朗诵
作品文体不限,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原创作品报名时学校须提交拥有该作品唯一表演版权声明书。
五、报送要求
(一)报送数量
广州、深圳报送数量不超过20个,其余各地级市报送节目数量不超过10个。
(二)报送原则
同一学校同一类项目不超过1个,不同项目可兼报。省直属学校单独报送,每校不超过2个,不占地市名额。
(三)报送要求
视频要求: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不得剪接、配音、编辑或修改,大小不超过4GB。背景需体现“2022年广东省中小学校优秀艺术团队交流展示活动”字样,视频内容不得出现校名、人名、校服等信息;
2.经验交流材料要求:各参展团队须提交创建优秀团队文字材料(详见附件2),组委会将对其进行评选,择优组织现场交流;
3.各团队须认真做好参评团队/作品的审查工作并提交作品承诺书(见附件3),本次活动所有参评作品一经报送不得更换参演人员(含指导老师)及作品;
视频材料与附件1-4(加盖地市教育局或省属学校公章的PDF版与Word版)存至U盘于2022年7月10日前送达或邮寄(以邮戳显示时间为准)至广州市铁一中学(广州市越秀区东兴南路文化里13号铁一中学艺术科)联系人:梁杨,电话:(020)61325999-7103。
六、活动安排
(一)遴选报送
2022年7月10日前,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遴选、推荐和完成材料报送。
(二)评审展演
2022年10—11月,经省教育厅评审后,遴选出部分优秀艺术团队进行现场展演、组织团队创建论坛和经验交流活动。
七、奖项评选
(一)奖项设置
设优秀艺术团队奖、指导教师奖。
(二)评选办法
1.优秀艺术团队奖
本次活动按报送总数的60%入围,各项目按入围数量的30%、40%、30%比例评定一、二、三等奖;
2.指导教师奖
获得一、二等奖的优秀艺术团队的指导教师(每个团队不超过3名)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八、组织管理
(一)各地市、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要按照疫情防控和展演活动要求,科学制定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活动实效。
(二)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评选工作纪律,保证展演活动圆满顺利。
(三)要加强宣传工作,突出各单位优秀艺术团队的特色和亮点,进一步提升学校美育工作良好氛围。
(四)省教育厅有权对所有参评作品、材料在美育工作交流及相关活动中使用。
省教育厅联系人:罗昆,联系方式:020-37628026。
附件:附件1-4.wps
广东省教育厅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