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现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推选内容
推选2021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2021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20名以及入围奖若干名,并择优推荐参加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
二、推选对象
全省普通高校中国籍全日制在校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往年已推选为“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的不再参加推选。
三、推荐条件
(一)具有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做标兵,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做表率,坚定“四个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二)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三)勇于砥砺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四)自身本领过硬,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习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在攀登知识高峰中追求卓越,在肩负时代重任中行胜于言。
(五)品德修为较高,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恪守学术诚信,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推荐人选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19年起)。各高校可结合近年来服务保障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参与脱贫攻坚等国家重大战略等方面情况,择优推选。
四、推选要求
(一)推荐报名
由高校在本校范围内进行遴选推荐报名,每校限推荐1人,有研究生培养任务的高校可另推荐1名研究生,不接受个人报名。获2021年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参评可不占所在高校推荐名额。各高校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核,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应在本校进行公示。
(二)宣传展示
各高校要通过本校宣传平台做好本次活动及本校推荐人选事迹的新闻报道,并指定1名校园记者配合主办单位做好宣传推广。
五、材料报送
(一)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4月15日。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二)推荐参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推荐表(见附件,Word版和盖有公章的扫描版)。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个人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2019年以来荣誉。
2.推荐人选事迹材料(Word版)。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事迹真实,文字规范,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事迹材料须加标题,字数不少于3000字。
3.推荐人选电子照片。照片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cm×3.5cm,413×295像素);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4.推荐人选视频。要求紧扣人物事迹,立意鲜明,富有感染力;画面清晰,曝光准确,镜头稳定;MP4格式,时长不超过1分钟,大小20Mb以内,画面尽量以竖屏为主。
请将上述4项材料存储至U盘并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
六、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周中桅,020-37627462;王超,020-37627607。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华南师范大学)办公室:吴惜珠,020-85217115、18814125093;陈晓啦,020-85211002、15902013504。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wps
广东省教育厅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