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新增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惠州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布局,完善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推进实施“新强师工程”和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对口帮扶,着力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能力,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有关高校自主申报,省教育厅组织资格审查、专家组论证评审,且网上公示无异议,确定惠州学院为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新增建设项目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建设
依托高校新增建设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旨在建立完善高校与地方有效联动、职前培养与职后发展有机衔接的中小学教师发展新体系,进一步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和教师专业化发展,满足我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求。惠州学院要认真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新发展阶段,充分认识承担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项目的重要意义,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自觉将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纳入到学校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建设方案,明确具体功能和定位,不断优化校内外资源配置,不断加强条件建设和内涵建设,为区域范围内乃至全省基础教育领域教师专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持和服务。
二、积极构建校地联动工作长效机制
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建立完善校地联动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推进中小学教师可持续发展工作新机制。惠州学院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要主动对接,与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发展机构和中小学建立长期、稳定、有效的交流合作关系,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调研和理论研究,为各地各校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持和工作指导,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服务。市县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立足实际,大力支持惠州学院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充分依托惠州学院在教师教育领域中的资源优势,共同开展教师专业发展规律、政策、制度、机制、模式、方式等方面的研究,共同推进新时代教师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三、加强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
为推进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省级财政将在“新强师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予以支持。惠州学院要严格按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经费预算批准的资金额度和用途范围合理使用资金,确保各项支出控制在批准的范围及开支标准内。要加快项目预算资金的执行进度,确保项目年度预算资金实际支出不低于序时进度,并在当年度内使用完毕。要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专项用于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的条件建设、资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不得用于与发展中心建设无关的事项,不得用于发放教职工工资福利,不得提取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其他支出。严禁截留、滞留、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纳入政府采购项目的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加强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省教育厅将按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和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建设规定,对惠州学院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项目建设情况实行“双监控”,即对项目建设方案中的目标任务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测及年度工作评估,年度工作评估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安排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建设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惠州学院要对标对表建设项目要求,建立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约束,不断加强项目建设和管理,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有力保障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项目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广东省教育厅
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