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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五‘破’五‘立’,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12-30 11:22:01 资料来源: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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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加快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营造教育评价改革良好氛围,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五“破”五“立”,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二、对象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岗教师(含教研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

  三、活动内容

  围绕“五‘破’五‘立’,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主题,从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学校评价、改革教师评价、改革学生评价、改革用人评价等方面深入思考研究,展现积极探索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四、选送数量

  各地级以上市每市不超过50篇(包括公民办幼儿园、小学、中学、中职),广州、深圳数量可适当增加。各普通高校每校不超过5篇(高校附属中小学及幼儿园纳入当地教育部门统一报送)。各省直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每校不超过2篇。

  五、遴选优秀作品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分本科、高职高专和中小幼3个组,对各地各校推选的征文进行评选。每组最终分别评选出优秀征文一、二、三等奖若干篇,并评出征文组织奖若干名。同时,遴选部分优秀征文在《广东教育》《师道》等杂志上刊登,或在“广东教育”“广东教育传媒”微信公众号、南方教育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门户网站及微信平台等媒体推送,并视成果质量结集出版。

  六、作品要求

  (一)征文内容必须符合《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经验总结等。征文题目自拟,篇幅不限。征文应联系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楚,真实原创,严禁抄袭。各地各校要对选送征文进行检测把关,确保原创性。

  (二)征文纸质版要求A4纸1份,征文首页注明文章标题、作者、组别、单位全称、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作者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参评。

  内文字体的要求:征文题目用三号字体,居中;一级标题用四号字体;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用小四号字体;页眉、页脚用小五号字体;其它用五号字体;图、表名居中。

  (三)需收齐征文电子版(word 2003及以上版本),文档名称统一格式为:姓名+作者单位 。报送作品时,各地市教育局、高校均需填报《XX市(校)教育评价改革征文统计表》。上述两种电子版以“XX市(校)教育评价改革征文”为标题,一并发送至邮箱gdjyzhbjb@126.com。

  (四)各地各校请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推选的征文纸质版报送至广东教育杂志社《广东教育》(综合)编辑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55号,邮编:510045,收件人:韦英哲,电话:020—83566130)。

  七、组织保证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做好本地本校优秀作品的评选和推荐工作。要根据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对征集的征文进行遴选,对优秀作品的作者给予表扬。省教育厅将视情况对各地各校征文征集、评选工作在全省进行通报。


  附件:

  XX市(校)教育评价改革征文统计表.docx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五‘破’五‘立’,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pdf


广东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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