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5号,见附件1),为做好我省教材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由教材第一主编(作者)所在单位会同教材出版单位申报,教材第一主编(作者)所在单位应为注册地在广东省的学校或者其他单位。
二、申报范围、条件和要求
详见教职成厅函〔2021〕25号文件。
三、申报限额
(一)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我省可推荐179种高等职业教育教材和90种中等职业教育教材。
(二)省教育厅根据我省实际,统筹确定了各单位申报限额(见附件2)。
(三)符合本通知申报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单位应在申报限额内进行申报。如不符合申报限额要求,省教育厅将按照申报单位正式推荐公文中推荐汇总表的排序直接确定参加遴选评审教材。
四、工作程序
(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有关单位请于2021年12月21日前将《“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联系表》(以下简称《申报联系表》,见附件3)的盖章PDF扫描件和Word文档发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统一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教材申报联系表”,逾期不予受理。省教育厅将发送申报平台系统账号和密码至联系人邮箱。
申报主体为企业和其他单位的,还须在报送申报联系表时另外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邮寄到指定地址。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根据教职成厅函〔2021〕25号文及限额要求,确定申报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填好《申报联系表》,收齐后于2021年12月25日前统一把盖章PDF扫描件和Word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统一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教材申报联系表”,逾期不予受理。省教育厅将直接发送申报平台系统账号和密码至各中职学校联系人邮箱。
(二)教材第一主编(作者)所在单位会同教材出版单位在2021年12月2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拟申报的教材须在申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核查不影响申报的方可推荐。
(三)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有关单位于2021年12月28日前向省教育厅正式行文推荐,并报送以下材料至省教育厅(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邮寄到指定地址,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和文件名称统一以“单位名称+教材申报材料”格式)。逾期不予受理。
1.正式推荐公文。文中应明确说明申报、评审、公示及异议处理有关情况;
2.《“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附件4)盖章扫描版PDF文档及电子版Word文档;
3.《“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附件5)盖章扫描版PDF文档及电子版Word文档;
4.拟申报教材(一式两本或两套),数字教材以光盘或U盘等形式报送(一式两份);
5.教材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实际编写和审核人员所在单位一级党组织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材料;
6.教材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鉴定、验收等相关材料。
(四)通过行指委、教指委申报的教材,于2021年12月21日前由行指委、教指委自行初评并报行指委办公室汇总,由有关学校和单位于2021年12月28日前报送省教育厅进行复核;通过教育部直属高校申报的教材,有关高校于2021年12月28日前报送省教育厅进行复核。材料清单参照前项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五)省教育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教材进行遴选并公示后向教育部推荐。
五、工作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严把申报质量关。要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教材进行资格审核,对提交材料不齐全的、材料未正确盖章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伍金清、郑佳,020-37626936、37627439;电子邮箱:zzcgzjy@gdedu.gov.cn;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省教育厅职终处901室。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
2.“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限额表
3.“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联系表
4.“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总
5.“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