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修订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工作部署,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性、普惠性的学前教育,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我厅组织专业力量起草了《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修订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2021年11月1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jxc@gdedu.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修订稿)》反馈意见”。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信息化处(邮编:510080)。
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请预留联系电话。
附件: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修订稿).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