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普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关于开展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先进典型宣传选树的要求,大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推选展示“2020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2020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20名以及入围奖若干名。省教育厅将从中择优推荐参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
二、活动对象
全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要求中国籍)。往年已推选为“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大学生不再参与推选。
三、推荐条件
(一)爱国爱民。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立志听党话、跟党走;从党史学习中激发信仰、获得启发、汲取力量,不断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树立为祖国为人民永久奋斗、赤诚奉献的坚定理想。
(二)锤炼品德。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根铸魂、启智润心,加强道德修 养,明辨是非曲直,增强自我定力,矢志追求更有高度、更有境界、更有品位的人生。
(三)勇于创新。深刻理解把握时代潮流和国家需要,敢为人先、敢于突破,以聪明才智贡献国家,以开拓进取服务社会。
(四)实学实干。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孜孜不倦、如饥似渴,在攀登知识高峰中追求卓越,在肩负时代重任时行胜于言,在真刀真枪的实干中成就一番事业。
所推荐人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18年起)。各高校可结合近年来服务保障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参与脱贫攻坚等国家重大战略等方面情况,择优推选。获2020年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参评,可不占所在高校推荐限额。
四、推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
由学校组织本校学生进行报名,并在本校范围内进行遴选,再由学校推荐报名 (不接受个人报名),每校限推荐1人,有研究生培养任务的高校可另推荐1名研究生。各高校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严格把控程序、遵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应在本校进行公示。
(二)组织评审
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遴选确定推选展示人选。
(三)宣传展示
各高校通过本校宣传平台加强对本次活动及本校“大学生年度人物”事迹的宣传报道。各高校要推荐1名校园记者,负责向广东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门户网站推送相应新闻报道材料(可文字、图片或短视频),对入选推荐展示活动的学生进行宣传展示,宣传展示不再另行征求学生本人意见。
五、材料报送
(一)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6月5日。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二)推荐参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推荐表(见附件,word或excl版,盖有公章的扫描版)。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个人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2018年以来荣誉。为更好加强活动的宣传报道,请务必填写校园记者信息。
2.推荐人选事迹材料(Word版)。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事迹真实,文字规范,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事迹材料须加标题,字数不少于3000字。
3.推荐人选电子照片。照片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cm*3.5cm,413*295像素);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4.推荐人选视频。要求紧扣人物事迹,立意鲜明,富有感染力;画面清晰,曝光准确,镜头稳定;MP4格式,时长不超过1分钟,大小20Mb以内,画面尽量以竖屏为主。
请将上述4项材料存储至U盘并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华南师范大学)。
六、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周中桅、梁家湛,020-37627607。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华南师范大学)办公室:吴惜珠、陈晓啦,020-85217115、85211002,15902013504。
广东省教育厅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