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民办学校品牌建设研究论文与实践成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民办高校: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民办学校规范达标计划和品牌提升计划(2019-2022年)》,决定组织编辑出版一批民办教育研究与实践成果,发布一批民办教育典型案例,通过关注学校、关注基层、聚焦一线,总结和推广我省民办学校在办学、教育和教学实践中所取得的探索、改革和创新成果,以激励全省民办学校规范达标和品牌提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资源类别和范围
(一)民办学校品牌建设研究论文。围绕“民办学校品牌建设,打造核心竞争力”主题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及经验介绍。(二)民办学校品牌建设案例。主要介绍各民办学校品牌建设过程中的先进理念、科学制度和有效做法的综合或单项典型案例。
二、撰写要求
(一)研究论文撰写要求
1.研究论文主要针对民办学校品牌建设的具体问题,科学应用文献研究、比较研究、案例研究等方法,开展较为系统、深入的研究与探索,力争在把握现状、理论认识、优化实践等方面做出有价值的成果。
2.观点明确,论述清楚,数据准确,文字精练,表达规范。
3.论文篇幅一般在5000-8000字之间。论文应按标题、作者单位和姓名、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的顺序书写。正文层级按“一、(一)1.”格式。引文等的注释以脚注形式置于所在页的页末;文末注明参考文献和作者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注释和参考文献参考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4.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规范,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遵守学术诚信。
(二)案例撰写要求
1.案例是真实发生的学校品牌建设案例,有关数据实事求是,不夸大虚报,编写过程不掺杂任何个人主观评价。案例主体为单位,而非个人。
2.案例以文字和数据为主,可附加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丰富案例的表现方式。
3.案例编写要遵循规范的逻辑与体系,避免行文冗余。正文可包含要解决的问题、理念和认识、方法和举措、制度和文件、具体的成效并辅以具体的实例。
4.单项案例字数5000-8000字,综合案例不超过10000字。
三、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各地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可自主按本通知要求撰写本校品牌建设研究论文和典型案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当地教育局。各民办高校可直接提交材料,每所高校限报研究论文和典型性案例各1篇。
(二)市级推荐。民办中小学(幼儿园)需由当地教育局根据申报材料质量及限额进行遴选、推荐,具体限额见附件2。
(三)材料报送。民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报送材料。民办中小学学(幼儿园)的材料由当地教育局统一报送。各地须按类别整理好材料,填写《民办学校品牌建设研究论文与实践成果征集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请将纸质版材料(一式5份)于7月30日前报送至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邮编:510035),联系人:陈放,电话:020-83525475,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jyjyy@gdedu.gov.cn,标题注明“地级以上市名称+单位名称+资料类别+材料名称”。
四、其他事宜
1.本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参与单位和个人享有作品的著作权。省教育研究院组织专家对报送的研究论文和案例材料进行遴选,并汇编成集,用于指导实践和宣传推广。所有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作品供活动组织单位使用,活动组织单位有权将作品用于活动宣传、出版、网上展示等用途。凡征集作品未经活动组织单位同意,作者不得擅自在社交媒体中发布。
附件:
2.民办学校品牌建设研究论文与实践成果征集名额分配表.doc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