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一、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基本情况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是广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其职能和业务范围主要是: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方针政策;建立高校毕业生供需信息库;组织毕业生“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受委托具体核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事业编制10名,现有退休人员1人。
二、2017年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298.8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8.8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298.8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296.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万元。
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339.7万元,占26.1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4.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8.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3万元。项目支出959.12万元,占73.85%,主要支出项目有:1. 港澳台学生实习实践就业指导经费47.12万元;2.毕业生招聘会项目722万元;3.网站和档案转递业务项目专项190万元。
2017年预算收入总额比2016年预算收入总额(1330.2万元)减少31.38万元,主要是港澳台学生实习实践就业指导经费、毕业生招聘会项目经费减少了。
2017年“三公”经费3万元,为因公出国(境)支出,比2016年“三公”经费(3.2万元)减少0.2万元,主要是因公出国(境)支出减少了。
2017年行政经费预算总额371.1万元;2017年政府采购安排办公打印纸、硒鼓、交换机、打印机、电脑等办公耗材、办公设备、网络线路租赁的采购。
四、专业名词解释
1.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 行政经费
行政经费包括:(1)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基本支出;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不纳入统计范围)(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附件1.收支总体情况表
2.收入总体情况表
3.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7.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8.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9.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0.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11.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2017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