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一、广东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基本情况
广东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是广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其职能和业务范围主要是:组织协调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协助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使用和回收;审核高等学校年度助学贷款计划,管理省财政拨付的贷款贴息经费和风险补偿专项经费;承担义务教育阶段免收书杂费和生活费补助工作。中心现有事业编制9名,退休人员2人。
二、2017年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7538.5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27228.52万元,其他资金收入310.00万元。
其他资金收入为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费等。
三、2017年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为27538.52万元, 教育支出27534.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万元。
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541.36万元,占总支出的1.9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0.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6.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1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1.30万元。项目支出26997.16万元,占总支出的98.03%,主要项目有:1.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3551.54万元,2.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962.82万元,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40.50万元,4.国家励志奖学金及普通高校助学金22442.30万元。
2017年预算收入总额与2016年预算收入总额对比增加716.4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经费。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50万元,用于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7年行政经费预算总额151.30万元;2017年政府采购安排硒鼓碳粉、办公用纸等办公耗材及电脑、摄像机等办公设备的采购。
四、专业名词解释
1.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 行政经费
行政经费包括:(1)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基本支出;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不纳入统计范围)(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附件 1.收支总体情况表
2.收入总体情况表
3.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7.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8.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9.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0.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11.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广东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