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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统计局关于2016年全省教育经费统计情况的公告

时间:2017-11-15 17:08:01 资料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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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财函〔2017229

 

根据《教育部 国家统计局 财政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工作的意见》(教财〔20166号),现将我省2016年教育经费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全省地方教育经费情况

2016年,全省地方教育经费总投入为3367.54亿元,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的8.66%,比上年的3047.49亿元增长10.50%,增幅高于全国增幅2.86个百分点。

其中,财政性教育经费(包括公共财政教育经费、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企业办学中的企业拨款、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的经费等)为2487.58亿元,占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的7.92%,比上年的2261.14亿元增长10.01%,增幅高于全国增幅2.57个百分点。

全省公共财政教育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基建经费和教育费附加)为2243.90亿元,比上年增长9.84%。其中,佛山市(-3.13%)、惠州市(-3.28%2个地级以上市和增城区(-16.56%)、吴川市(-0.48%)、鼎湖区(-13.00%)、高要区-8.67%广宁县(-3.38%)、德庆县(-9.06%)、惠东县(-5.52%)、龙门县(-23.38%)、梅江区(-22.46%)、江城区(-12.09%)、阳西县(-25.34%)、揭西县(-4.46%12个县(区)负增长。

二、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情况

全省普通小学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为9997.31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排第16位;比上年的8757.95元增长14.15%,增幅在全国排第3位。其中,江城区(-6.11%)、阳西县(-29.14%榕城区(-1.31%3县(区)负增长。

全省普通初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为13725.98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排第17位,比上年的11456.70元增长19.81%,增幅在全国排第1位。其中,江城区(-21.79%)、阳西县(-12.99%2县(区)负增长。

全省普通高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为13478.72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排第12位,比上年的10863.23元增长24.08%,增幅在全国排第3位。其中,香洲区(-5.50%)、和平县(-1.20%)、阳西县(-29.23%揭西县(-20.34%4县(区)负增长。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为11598.22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排第20位,比上年的9977.89元增长16.24%,增幅在全国排第11位。其中,江门市(-8.17%惠州市(-10.94%2个地级市和金平区(-63.59%)、新会区(-39.39%)、榕城区(-44.95%)、揭东区(-49.93%揭西县(-42.86%5县(区)负增长。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为20398.26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排第6位,比上年的17823.43元增长14.45%,增幅在全国排第5位。

三、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全省普通小学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为2489.27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排第21位,比上年的2251.09元增长10.58%,增幅在全国排第11位。其中,揭阳市(-1.48%)和阳西县(-54.50%)、榕城区(-19.97%2县(区)负增长。

全省普通初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为3278.49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排第21位,比上年的2947.44元增长11.23%,增幅在全国排第12位。其中,阳江市-13.35%)和江海区(-0.39%)、江城区(-16.64%)、阳西县(-43.30%3县(区)负增长。

全省普通高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为3092.79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排第16位,比上年的2601.07元增长18.90%,增幅在全国排第10位。其中,阳江市(-9.62%)、揭阳市(-4.28%2个地级市和金湾区(-7.40%)、鹤山市(-14.40%)、坡头区(-3.04%)、和平县(-42.27%)、阳西县(-68.98%)、榕城区(-17.12%)、揭西县(-25.52%7县(区)负增长。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为4329.79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排第22位,比上年的4098.95元增长5.63%,增幅在全国排第18位。其中,韶关市(-12.72%)、江门市(-7.12%惠州市(-34.42%3个地级市和金平区(-91.53%)、榕城区(-63.52%)、揭东区(-49.88%)、云安区(-30.15%4县(区)负增长。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为8665.85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排第9位,比上年的7694.91元增长12.62%,增幅在全国排4位。

四、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情况

2016年,全省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为16.69%,比上年上升了0.7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占比14.75%1.94个百分点,占比在全国排第14位。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排在前五位的依次是:茂名市(28.29%)、汕头市(25.10%)、揭阳市(24.58%)、湛江市(24.57%)、潮州市(23.66%);排在后五位的依次是:深圳市(8.79%)、珠海市(13.83%)、广州市(16.81%)、阳江市(16.88%)、中山市(17.49%)。

    

附件:2016年全省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表.pdf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统计局

                    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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