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统计局关于2016年全省教育经费统计情况的公告
粤教财函〔2017〕229号
根据《教育部 国家统计局 财政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工作的意见》(教财〔2016〕6号),现将我省2016年教育经费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全省地方教育经费情况
2016年,全省地方教育经费总投入为3367.54亿元,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的8.66%,比上年的3047.49亿元增长10.50%,增幅高于全国增幅2.86个百分点。
其中,财政性教育经费(包括公共财政教育经费、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企业办学中的企业拨款、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的经费等)为2487.58亿元,占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的7.92%,比上年的2261.14亿元增长10.01%,增幅高于全国增幅2.57个百分点。
全省公共财政教育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基建经费和教育费附加)为2243.90亿元,比上年增长9.84%。其中,佛山市(-3.13%)、惠州市(-3.28%)2个地级以上市和增城区(-16.56%)、吴川市(-0.48%)、鼎湖区(-13.00%)、高要区(-8.67%)、广宁县(-3.38%)、德庆县(-9.06%)、惠东县(-5.52%)、龙门县(-23.38%)、梅江区(-22.46%)、江城区(-12.09%)、阳西县(-25.34%)、揭西县(-4.46%)12个县(区)负增长。
二、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情况
全省普通小学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为9997.31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排第16位;比上年的8757.95元增长14.15%,增幅在全国排第3位。其中,江城区(-6.11%)、阳西县(-29.14%)、榕城区(-1.31%)3个县(区)负增长。
全省普通初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为13725.98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排第17位,比上年的11456.70元增长19.81%,增幅在全国排第1位。其中,江城区(-21.79%)、阳西县(-12.99%)2个县(区)负增长。
全省普通高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为13478.72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排第12位,比上年的10863.23元增长24.08%,增幅在全国排第3位。其中,香洲区(-5.50%)、和平县(-1.20%)、阳西县(-29.23%)、揭西县(-20.34%)4个县(区)负增长。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为11598.22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排第20位,比上年的9977.89元增长16.24%,增幅在全国排第11位。其中,江门市(-8.17%)、惠州市(-10.94%)2个地级市和金平区(-63.59%)、新会区(-39.39%)、榕城区(-44.95%)、揭东区(-49.93%)、揭西县(-42.86%)5个县(区)负增长。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为20398.26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排第6位,比上年的17823.43元增长14.45%,增幅在全国排第5位。
三、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全省普通小学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为2489.27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排第21位,比上年的2251.09元增长10.58%,增幅在全国排第11位。其中,揭阳市(-1.48%)和阳西县(-54.50%)、榕城区(-19.97%)2个县(区)负增长。
全省普通初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为3278.49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排第21位,比上年的2947.44元增长11.23%,增幅在全国排第12位。其中,阳江市(-13.35%)和江海区(-0.39%)、江城区(-16.64%)、阳西县(-43.30%)3个县(区)负增长。
全省普通高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为3092.79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排第16位,比上年的2601.07元增长18.90%,增幅在全国排第10位。其中,阳江市(-9.62%)、揭阳市(-4.28%)2个地级市和金湾区(-7.40%)、鹤山市(-14.40%)、坡头区(-3.04%)、和平县(-42.27%)、阳西县(-68.98%)、榕城区(-17.12%)、揭西县(-25.52%)7个县(区)负增长。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为4329.79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排第22位,比上年的4098.95元增长5.63%,增幅在全国排第18位。其中,韶关市(-12.72%)、江门市(-7.12%)、惠州市(-34.42%)3个地级市和金平区(-91.53%)、榕城区(-63.52%)、揭东区(-49.88%)、云安区(-30.15%)4个县(区)负增长。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为8665.85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排第9位,比上年的7694.91元增长12.62%,增幅在全国排4位。
四、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情况
2016年,全省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为16.69%,比上年上升了0.7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占比14.75%的 1.94个百分点,占比在全国排第14位。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排在前五位的依次是:茂名市(28.29%)、汕头市(25.10%)、揭阳市(24.58%)、湛江市(24.57%)、潮州市(23.66%);排在后五位的依次是:深圳市(8.79%)、珠海市(13.83%)、广州市(16.81%)、阳江市(16.88%)、中山市(17.49%)。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统计局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