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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艺术体育类全省性竞赛活动申报工作补充受理的通知

时间:2022-11-07 10:35:57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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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要求,支持和促进我省青少年体育、美育活动健康开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4号)和《广东省教育厅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教监管〔2022〕2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补充征集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体育、美育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受理范围

  符合《广东省教育厅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教监管〔2022〕2号)基本条件,计划在2022-2025年面向广东省中小学生开展、且未能在2022年8月底之前提交申报的体育、艺术类竞赛活动,其申报受理按照本通知执行(体育、艺术之外的其他申报活动不予受理)。

  二、补充受理时间与方式

  (一)申报的组织主体(主办方)须根据申报材料要求进行准备,在受理时间内将纸质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申报材料的可编辑电子版)直接报送至广东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

  (二)本次补充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至11月9日(共3天),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申报的组织主体(主办方)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一)《广东省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申请表》(附件1);

  (二)组织主体(主办方)的正式申请函件(盖章),以及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副本复印件(盖章),如由两个或以上单位联合主办的,应提交全部主办方的上述材料;

  (三)活动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经教育部认定开展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委托广东省单位具体承办和组织实施的,应提供主办单位的授权文书(主办单位有明确指定省赛组织单位的可直接提供有关文件)等材料(复印件);

  (四)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包括但不限于名称、目的、时间、对象、程序、管理团队、专家团队、承办单位、资金来源、实施预算、比赛用具、保障条件、回避方式、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异议处理机制等内容,如涉及命题试卷、专家盲评等事项,还需包括保密措施以及专家选聘、命题阅卷、结果公开、异议申诉等机制;

  (五)组织主体(主办方)的有关承诺书(附件2),包括《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至第二十条所列举的事项;

  (六)上一次申报周期经省教育厅批准并举办了竞赛的主办单位,还应提供上一轮赛事总结和财务决算,以及上一轮赛事获奖公示文件,获奖证书、奖章样式;

  (七)省教育厅要求申报单位作出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志立、王殿龙

  联系电话:020-37629194、020-37626110

  邮箱:gdxwpx@gdedu.gov.cn

  邮寄或送达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1708室(邮政编码:510080)

  附件:

  1.广东省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申请表(艺术体育类).docx

  2.承诺书.pdf


  广东省教育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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