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协议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双减”文件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函〔2021〕2号)要求,省教育厅组织力量编制了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协议示范文本(含线上、线下机构,见附件1、附件2),仅供各地市、各校外培训机构(含线上、线下机构)以及资金监管银行参考使用。本协议范本随着形势变化和国家出台的新规定,后续将动态更新调整。各地、各单位(培训机构、银行)也可在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教育培训有关资金监管政策的前提下,自行制定符合国家和我省教育部门监管规定的协议范本。
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以地级以上市为单位统一向广东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反馈。联系电话:020-37629410,邮箱:gdxwpx@gdedu.gov.cn。
附件1.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协议(线上机构,示范文本).doc
附件2.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协议(线下机构,示范文本).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