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外培训项目学科和非学科类别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
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校外培训项目学科和非学科类别鉴定工作指引》(粤教督函〔2021〕14号),经研究,我厅决定开展校外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项目的鉴定活动,请有需要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按照下列方式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
一、提交材料
1.鉴定申请书;
2.自行鉴定结果书;
3.教材、教学大纲、课件、教辅材料等;
4.招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课时、费用、上课时间、上课地点(含所在区域)、学员对象、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培训结果等;
5.鉴定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不少于2个课时的课堂实录视频等)。
提交材料及模板、鉴定流程和要求等事项详见《广东省中小学校外培训项目学科和非学科类别鉴定工作指引》,网址:https://edu.gd.gov.cn/ztzlnew/xxl/tzgg/content/post_3915141.html。
二、申请方式
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含盖章扫描件、可编辑的word版本)打包成1个压缩文件,发送至:gdxwpx@gdedu.gov.cn,邮件名统一为“机构名称+学科和非学科鉴定材料+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时将上述电子版申请材料刻录成光盘,与《校外培训项目学科和非学科类别鉴定申请声明书》(见附件)纸质件(盖公章),一并寄送至广东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收),注明“学科和非学科鉴定材料”。
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通过广东省在线教育QQ群(群号码:527845529,务必注明“单位+姓名”实名申请加入)向广东省教育厅工作人员(QQ群管理员)反映。
广东省教育厅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