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

关于对《中小学幼儿园省级师资培养培训及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经费管理的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5 10:00

  为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省级师资培养培训项目及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政府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广东省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7〕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修订了《中小学幼儿园省级师资培养培训及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经费管理的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1.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件:jjzx@gdedu.gov.cn;2.将意见建议纸质版寄送到: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邮编:510080);3.在下方表格填写意见并在线提交。反馈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

  附件:中小学幼儿园省级师资培养培训及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经费管理的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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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小学幼儿园省级师资培养培训及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经费管理的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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