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统筹规划与规范管理,促进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协调发展,根据教育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6〕7号),结合我省实际,在前期征求并吸纳部分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1.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zhoubt@gdedu.gov.cn;2.将意见建议纸质版寄送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职终处904室(邮编510080)。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以到件时间为准)为2023年1月7日。
附件:广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广东省教育厅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