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

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省级培养培训及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经费管理 的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0 10:59

  为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特教)教师、校(园)长省级培养培训项目及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及《广东省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7〕2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修订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省级培养培训及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经费管理的暂行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1.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件:jjzx@gdedu.gov.cn;2.将意见建议纸质版寄送到: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邮编:510080)。反馈意见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


  附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省级培养培训及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经费管理的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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